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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5 You see only what you look for


 

結集:給親愛的吼記哥哥姐姐的一封信

親愛的吼記哥哥姐姐:

【作者:Yumobor】

昨天是母親節,首先希望你們能和我一樣,能夠和母親和家人有一個愉快的母親節。雖然天天其實都是母親節,但難得有一天我們可以集體地、盡情地、公開地、肉麻地對媽媽表示愛意,這種機會隨着我們年紀越大會變得越少,所以一個也不能放過。

上回提到假如你是當晚的當值醫生,法例賦予醫生可以以保障病人(或別人)身體或精神健康理由,把病人的資料不向病人本人或家屬透露。但可以還可以,這種蓄意的隱瞞會否影響病人知情權以外的利益?要知道應付地上的 adversarial 法官,在(收費)星級大狀們的協助下並不困難。但要應付inquisitorial 的天上法官卻不容易,因為上帝雖有恩典有憐憫有慈愛,卻絶不胡塗,而是公義的神。

有一個著名的案例,可以讓你們參考、引用。

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 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我生孩子 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夜間,這婦人睡着的時候,壓死了他的 孩子。她半夜起來,趁我睡着,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裏,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 此爭論。

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 那婦人 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

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 ! 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 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

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聖經《列王紀上》3:16-28

案件中興訟的妓女,因為心急相信了王會胡塗地把孩子劈成兩半,蓄意放棄了照顧孩子的權利,承擔了誣告別人的罪名,為的是令孩子保得住性命。所以假如小小的你選擇了對病人對家屬蓄意隱瞞了事故,返到天家,可以考慮援引這個妓女爭子的案例求上帝參考。有恩典有憐憫有慈愛的上帝必會作出公義的裁決。

(待續)

下回預告:為什麼會看不見?

第一集:給親愛的吼記哥哥姐姐的一封信之從學習中成長

第二集:給親愛的吼記哥哥姐姐的一封信之開完抗病毒藥就可以舉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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