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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前高官被控受賄四千萬不認罪 家屬質疑官方為達反腐任務捏造荒誕案情



【報道由01:34開始】

原滄州市政協副主席朱志明的職務犯罪案周三將於唐山中院開庭。官方指控稱,朱志明將收受所得的賄款親身運送入政府大樓的宿舍,待儲到4600萬元後,又將現金運回向他行賄的人,最多的一次搬運了一千萬元,而朱志明期間並無要求老闆提供利息或收據。朱志明妻子接受我們訪問時稱,案情極度荒謬,是官方為了達到「反腐任務」而捏造的。

朱志明受賄案一審歷時約三年,仍未有判決。

原滄州市政協副主席兼河間市市委書記朱志明於2017年6月被「雙規」,並在翌年3月被起訴受賄罪以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朱志明「落馬」至今,案件橫跨4年,是因為所謂的「賄款」如何轉帳、如何存放一直有爭議。

據朱志明妻子王麗英在庭審的紀錄,官方指控稱朱志明共收了三名老闆2996萬元賄款,並有1455萬元現金來源不明,又稱他每次受賄,都是親自開車,將裝有幾十萬元,甚至過百萬元現金的編織袋,搬到河間市政府大樓的宿舍。待儲蓄到一定金額後,朱志明就將這4600萬元搬走,並存放在其中兩位向他行賄的老闆處。搬得最多那次,他一次過運了一千萬元,而整個過程,朱志明都無要求老闆提供利息或收據。

王麗英接受我們訪問時稱,自己家庭財產清晰明瞭、沒有不明財產來源,認為官方指控朱志明受賄、將現金存放在辦公室宿舍純粹捏造:「他不是十萬、二十萬,也不是一百萬,上千萬企業得有銀行帳,他(朱志明)自己也有帳,然後朱志明一千萬、一千萬地給扛回去,你說扛到哪裡,他也有帳呀。這些帳一直以來就是焦點」。

朱志明宿舍是半開放,秘書、司機和清潔人員都有鑰匙;加上由進入辦公大樓,到二樓宿舍,全程有超過20個監控鏡頭。王麗英認為,當局指控朱志明一人搬運千萬現金進出大樓,是不合邏輯,純粹為了「反腐任務」。

王麗英認為,當局指控朱志明將賄款運回政府大樓宿舍是荒誕的講法。
河間市政府大樓有多個監控鏡頭。

王麗英記得,河間市對上一任市委書記比朱志明早3個月入獄。當時,朱志明還在慶幸自己與前任書記沒有經濟往來,但事隔3個月,他自己亦身陷囹圄。王麗英:「我覺得是為了擴大戰果,就把朱志明在沒有任何證據、線索下,把朱志明就雙規了。朱志明在庭上說的,進去就告訴他了,你是多少錢,5千萬的任務數,你出不去了。」

案件周三繼續一審。王麗英強調,仍然相信黨和法律,強烈要求法院調取行賄人企業賑簿等關鍵證據,以事實為依據,作出一個能夠經受歷史、法律和社會檢驗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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