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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美國貪污案 醫委會裁何志平專業失德停牌一年


因涉貪污及洗黑錢罪,於美國被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去年6月刑滿被遣返回港。醫務委員會今早召開公開紀律聆訊,審理何志平在香港的醫生註冊資格,裁定他專業失德,罰停牌12個月,兼收警告信。

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指出,何志平的罪行有一定嚴重性,但考慮何志平過往行醫無違規紀錄,對社會有重大貢獻,亦無證據顯示何曾利用其醫生身份犯案,決定將其停牌12個月。至於何志平未有就其可判處監禁的罪行,於被定罪當日起計28日向香港醫委會報告,涉違反醫委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則以發警告信處理。

何志平及其法律代表今日均未有出席聆訊,何的代表律師早前曾向醫委會表示,會再就案件向美國聯邦法院提上訴,但研訊小組指出,何志平至今未就其上訴向醫委會提供進一步資料,而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亦於去年尾駁回其首次上訴,故認為在此階段展開聆訊並無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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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歲的何志平曾是眼科教授,現時仍以1979年獲得加拿大醫學院發出的專業資格,名列於香港醫生名單,註冊編號為 M03837。何涉於2014年至2017年間,以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身份賄賂多名非洲政要,在美國被裁定洗黑錢等7項罪名成立,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去年6月服畢刑期返港,及後去年於12月29日就其定罪提出上訴申請,遭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駁回。

何志平今早未有出席醫委會召開的公開紀律聆訊。是次聆訊重點包括何志平在美國被定罪後,香港醫生註冊資格會否受影響,以及他未有就其可判處監禁的罪行,於被定罪當日起計28日內向香港醫委會報告,是否違反醫委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

何志平知悉聆訊 選擇缺席    

研訊小組曾討論在何志平缺席下,是否仍要繼續展開聆訊。醫委會表示,秘書處今年一月曾寄信到何志平及其代表律師的登記通訊地址,通知他紀律研訊詳情。何的代表律師一度申請延後聆訊但遭拒絕。直至上周,醫委會致電其代表律師,才獲悉律師未有收到相關指示。醫委會相信,何志平知悉今日會舉行聆訊,但仍選擇缺席(aware but still absent) ,最後研訊小組決定繼續審理案件。

研訊小組:被告未提上訴資料 現聆訊非不公

另外,研訊小組亦考慮到何志平所涉案件或仍在上訴階段,在此時間展開聆訊是否公平。經商議後,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指出,何志平於去年12月已遭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雖然何志平的代表律師行曾寄信到醫委會,稱其會就定罪再向提出上訴,但何並無就其上訴申請提供任何證明。

她又提到,醫委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29章列明,即使被告醫生正就定罪上訴,亦應在被定罪的28日內向醫委員提供報告,惟何至今未有呈交任何報告。因此,研訊小組裁定在此階段展開聆訊,並無對當事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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