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月7日向立法會提交改革醫委會的《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啟動首讀程序,其後再要經過法案委員會審議。在備受爭議的醫委會組成,方案與去年遭拉倒的修訂方案相同,包括:同樣增加4名業外委員,分別3名病人組織代表及1名消委會代表,並加入取消特首委任條件。
另一方案則是吸納去年政府在審議後期新修訂方案,將醫學專科學院提名、特首委任產生的2名醫專代表,改由醫專按照規例自行選出。
多名醫學界人士質疑,組成修訂未回應訴求,尤其醫專目前並非直選產生。公民黨郭家麒及醫學界議員陳沛然均表示,會在法案審議階段提出修訂,爭取擴大直選醫生比例。

醫療事故引起市民關注。醫委會目前積壓大量投訴,在投訴第一關的初步偵訊委員會,截止去年底累積940宗個案,最新估算每宗紀律研訊需要72個月、即6年才能完成。去年立法會會期完結前,政府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主要提出醫委會三方面改革;
一、將目前僅得一個初步偵訊委員會,改為多個初步偵訊委員會可同時展開;
二、增加4名業外委員,並由特首委任。其後因方案僵持,政府拋出醫專自行選出委員、毋須特首委任建議;
三、將非本地培訓的「有限度註冊」醫生執業年期由一年改為三年,增加醫生人手。
修訂第一及第三點本身並無太大爭議,主要爭議在醫委會組成。政府稱要增加醫委會中的業外委員數目,加強醫委會公眾問責,但建議遭醫生強烈反對,認為變相削弱了直選醫生產生比例,反建議同步增加直選醫生比例,但遭政府拒絕。即使政府其後拋出醫專方案,但由於醫專由多個專科學院(例如內科、外科、眼科)代表互選產生,遭醫學會等質疑並非直選產生。
醫委會組成爭議的底因,還包括目前醫委會除了處理紀律聆訊外,亦同時審批海外醫生來港,在醫委會內不時因醫生資格「開火」,醫學會及政府委任成員等,在其他議題意見亦不時相左。
草案當時提交立法會大會後,時任醫學界議員梁家騮提交過萬項修訂但遭拒絕,梁家騮繼而多次點算法定人數,甚至每5分鐘點人數,最終拉倒方案。
政府其後組成醫生、病人及議員組成的三方平台,再次商討有關建議,不過據悉,在醫委會組成中,病人組織及醫生各不相讓,最終令組成難以調整。
新修訂中,政府為回應部分醫學界建議,包括授權醫委會決定初步偵訊委員會數目及組成,及釐訂參與評審紀律聆訊的審裁顧問的資格要求。在有限度註冊醫生中,則維持去年草案版本。
醫學界議員陳沛然對建議表示失望,表示組成方案與去年基本上一樣,當中醫專代表方案暫時仍然由會董選出,做法不太理想。至於會否拉布,陳沛然表示,由於不在立法會任期完結前審議,故無可能一提交便拉布。他表示,會在法案委員會中提出先易後難處理修訂,並提出將衛生署及醫管局代表改為直選產生。
公民黨郭家麒同樣質疑,政府並無吸取去年前經驗,認為三方平台討論了三個月是白費心機。他重申,會提出將港大、中大、衛生署的代表委員改為直選產生。他表示,如果政府方案原封不動、沒有誠意,「看不到為何要打倒昨日之我」。
政府消息人士拒絕評估目前會否再提出修訂,表示要視乎法案委員會要求。但消息人士稱,今次有別於上次,「今次唔係三個月,可以傾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