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協今日公布2017年言論自由年報,報告提到政府應承認網媒地位,開放政府活動予網媒記者採訪。記協指出,中國內地、台灣、歐盟、美國等,都已經承認網媒地位,港府應迎合世界趨勢。政府不承認網媒的態度,理應受到譴責。
記協執行委員任美貞表示,特首林鄭月娥參選時已簽署「新聞自由約章」,她在政綱亦有提及改善採訪權問題,希望她會履行承諾,改變政府對網媒的態度。任美貞說:「林鄭月娥當選後數星期,記協和逾20名年輕記者與她會面。林鄭當時表示明白網媒很重要,亦會推出新風格的傳媒政策。」她指,惟林鄭月娥上月公布新班子時,不允許網媒採訪,記協對此感到失望,並指會向她追數。
任美貞說,網媒現時非常盛行,為市民提供另類聲音,角色日益重要,政府應重視網媒地位。她又稱,網媒生存已經很困難,若因為不能採訪政府活動,要他們向通訊社購買影片,價錢相當高昂,對網媒不公平。
她指出,記協與梁振英政府5年前開始討論網媒採訪權,至今仍是零進度。「政府的藉口是如何判斷網媒記者屬專業記者,而記協一早有界定何為專業記者,亦會向合資格記者發放記者證,政府可以暫時以此識別;政府又指場地空間不足,但網媒連採訪政府的赤柱監獄活動也不能,政府的理由非常不合理。」任美貞又指,《警察通例》亦承認記協的記者證,認為政府態度過於保守。
任美貞指出,記協今年3月提出司法覆核,已排期在2018年6月,進行網媒採訪權的覆核聆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