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訴庭上月底批准七警案中三名警員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今日再批准七警案首被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保釋等候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律政司不反對保釋申請。
上訴庭法官倫明高引用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批准三警保釋的判詞,接納黃祖成保釋申請。法官認同,兩年半刑期是否過高確有合理爭拗點,而上訴審理時,被告已完成大部分或全部刑期,故批准保釋申請。他又認同律政司不反對保釋是完全實際及合理。
法官批准黃祖成個人以5萬元現金擔保、其妻以5萬元人事擔保,黃祖成須交出旅遊證件,期間不准離港。散庭時,有到庭支持者在法庭內鼓掌。黃祖成及妻子先後離開法庭,均無回應記者有關上訴成功機會、有警員集會撐警等提問。在辦理保釋程序時,黃妻及友人捨電梯改為來回跑樓梯,嘗試甩開記者,期間一度有人擋住樓梯大門及放慢腳步,與記者發生輕微爭執。
七警中目前仍在獄中的三名警員:白榮斌、陳少丹、關嘉豪,至今仍未提出保釋要求。法庭早前已提醒三人盡快提出,白榮斌代表律師今日在庭外重申,將會盡早提出保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