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今早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今早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表示,一地兩檢方案有法律依據。他又指不執著法律觀點的市民大眾,對一地兩檢「沒有所謂」,但他希望現屆政府可以先取得立法會表決同意,再向人大常委會取得授權劃出口岸區。
早前有報道指,九龍高鐵站內將會劃出內地口岸區,特區政府以「業主」角色向內地租出該範圍,月台及車廂也會執行內地法律。田北辰表示,根據《基本法》第20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得到中央授權後,特區政府就可以劃出口岸區並出租予內地,認為一地兩檢方案沒有牴觸《基本法》。
田北辰於節目中表示,據他的了解,在高鐵站的內地口岸區中,所有刑事案件會依照內地法律處理;而民事案件如誹謗,香港政府就考慮使用《基本法》為依歸。換言之,內地執法人員在高鐵站的內地口岸區將有全面執法權。他強調兩套法律一併使用,並非為一地兩檢「降溫」,「而是從務實角度出發。」他又認為,民事執法權中,引用的《基本法》條文越多,對社會的衝擊越少。
他指,自己與普羅大眾討論一地兩檢方案時,有人聲言:「沒有所謂,閉上眼當自己到了深圳,因為已做完過關手續。」因為該範圍已經是禁區,不會有誤闖情況出現,市民一般不會執著法律點,認為「至少不會隨便有翻版李波事件出現」就可以。
然而,田北辰認為一地兩檢方案要實行,特區政府應該先得到立法會表決同意,才向人大常委會取得授權。他指「立法會是最廣泛的民意代表」。如要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即使方案經立法會表決會延長討論時間,但此舉是向立法會表示尊重,而下一步真正立法亦會變得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