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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爭議 袁國強:人大常委授權可填補所有法律空間


 

政府在高鐵一地兩檢安排下,向內地租出西九龍站約四分之一地方成為內地口岸區,再由人大常委會授權內地人員範圍內執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的土地業權仍然屬於香港,但承認為特定目的分割管轄權給內地,過去並無先例,但他強調,人大常委授權可填補法律空間,包括土地租賃協議及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認為足夠法律基礎。

袁國強又舉領事館的運作為例,認為雖然與一地兩檢背後不同理念,但造成的結果類似。

另外,西九龍站候車區及月台內能否登入Facebook仍是未知之數。袁國強昨日說不知道,今日則重申「呢個我地要跟進」,認為運房局需要跟進「操作問題」。運房局局長陳帆則未有正面回應,只說本港電話卡在內地都可以上FB,並形容有些內地「翻牆」都合法,自揭自己有時在內地,都透過虛擬私人網絡(VPN)「翻牆」看外界對政府政策反應。

陳帆(左)談到內地翻牆時,袁國強(中)笑逐顏開,旁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商台直播fb截圖

袁國強出席電台節目時多次強調香港擁有土地業權、「地仍然係香港的地」,但他反駁一地兩檢「割地」時表示,香港境內土地及資源擁有權屬國家,土地交給香港管理、故可以「租返」給內地。他形容其中一個「貼切的比喻」是:「業主租咗間屋給我,佢自己發覺不夠用,佢問我『你可唔可以租返間房給我』,呢個權力可以有的。」

袁國強其後出席港台「千禧年代」節目時則省去業主「租返」的字眼,直接說業主租樓,不被視作割地。記者向律政司查詢會否撤回或澄清言論,目前待回覆。

高鐵另一爭議,是香港引用《基本法》第20條,由人大常委會批出「其他的權力」給香港實施一地兩檢,變相批准香港「放棄」內地口岸區的管轄權。 不過基本法草委李柱銘批評,今次人大收回權力,而非條文中人大常委授予香港「其他的權力」 原意。

袁國強在港台節目被主持連番追問是否偏離《基本法》20條,袁國強回應說,《基本法》起草時都無想過推行一地兩檢,認為尊重憲制性文件同時,「法律不應該成為香港平穩發展的限制,因為法律要與時並進」 。

袁國強又表示,根據《基本法》香港本身有權租出土地,但人大常委授權可授權香港,「所有無權的事情都可以填補空間」,當中包括中港土地協議,及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執法。

至於中港雙方何時達成共識,袁國強沒有正面回應,只說每個坊間建議都反覆討論,部分方案細節,近期才與內地有共識。

對於美加預辦清關、他國無需有刑事拘捕權、只執行清關及檢疫,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美加清關只是辦理拒絕入境,可以套用在香港北上,但不能套用在內地南下香港情況。他舉例說,如果內地通緝犯來港,但此時內地口岸區有中港法律重疊下,通緝犯可引用香港法律挑戰內地,會造成不穩定,也可以合法逗留香港,造成安全風險。

有市民致電電台炮轟,香港法制清楚列明香港境內不受中國管轄,質疑袁國強無用良心保衛香港價值,並質疑民憤下硬推一地兩檢。袁國強反駁以法律專業處理,如果政策違反《基本法》及香港法律,自己絕對不會推出。他又表示,雖然要顧及社會有反對聲音,但認為亦有很多支持興建高鐵的聲音,「有人需要內地探親,有人需要內地讀書,有人需要多次往返」,認為要兼顧市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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