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蘇遠微】
香港近來發生的事越來越駭人聽聞,出現了很多政治犯。先有反東北發展的13人被重判入獄,再有重奪公民廣場雙學三子被判入獄,還有雨傘運動的案件在後面排隊。法律淪為政府迫害忠良的工具,將香港變成一個大陸城市,已激起民憤,引來國際關注,但這些操控法律的人的人生意義可能就是要遺臭萬年、遭人唾罵。

2004年,颶風肆虐美國佛羅里達州,導致多人死亡,當時物資貧乏,一些商人借機抬高價格發災難財,冰塊平時賣兩元一袋,奸商開價十元。小型發電機比本來賣貴十倍。老弱婦孺無家可歸,到汽車旅館投宿,平時一晚房租四十飆漲到百六元,無錢的災民只能冒生命危險待在室外。民怨沸騰,但由於佛羅里達州有反無理抬價法例,州檢察署出動,抓了一些發災難財的奸商,當時州檢察長Charlie Crist認為災民只是想為家人求基本生存,卻被奸商無理索價,政府不能袖手旁觀,而那些無理高價也不是自由市場的交易。
Michael Sandel 說的這故事就是要指出法律的存在,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要維護公義,儘管有很多經濟學家並不認同這法例,認為這是干預市場,但發災難財所惹起的公憤不是情緒化的表現,而是正義的道德主張,為了奸商賺不義之財而感到悲憤,為公義不彰而生氣,是公民美德。正如香港那些反東北發展的,都是為了不讓村民被迫遷,奪公民廣場和雨傘運動的推動者,都是為了香港的民主而戰,背後原因都是正義而值得尊重的,這樣的犯法和古惑仔向小店收保護費不遂而傷人的性質不可同日而語。如果掌控法律的人連這種道理也不清楚的話,可以說是庸才,實在不應待在此等重要職位,侮辱自己專業是不會受人尊重的。
Charlie Crist曾道:「人的靈魂要貪婪到什麼地步,才會想佔同鄉災民的便宜!」這句話說得太好了,寓意深長。利用法律迫害忠良的人好應看清楚每個字,如果還看不明白的真是庸才中的蠢才,不死也沒用。
法治漸和大陸看齊,香港正在沉淪,沉淪得很快。一場邪惡的颶風在前方掠過,讓我們睜不開眼睛,颶風過後,當我們可以睜開眼時,原來香港只剩下黄沙荒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