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上海爆出「29歲男子殺妻藏屍家中三個月」的驚人案件:據2月4日上海電視台突發新聞品牌欄目記者「宣克炅」在其微信公眾號報導,上海一名29歲的丈夫朱某在3個月前殺害妻子後,將其屍體置於冰箱冷藏,並每天若無其事地下樓遛狗,用其妻子的微信賬號與岳父岳母聊天,在朋友圈發動態,試圖掩蓋殺害妻子的罪行,直到春節來臨,走親訪友的需求逐漸增多,實在瞞不下去,只好坦白自首。(轉載的新聞報導:上海29歲男子殺妻藏屍家中3個月 平時飼養各種冷血動物)

近日一位大學同學來微信,告知這位死者是她的校友、同事加閨蜜,死者家屬希望法庭判罰死刑立即執行,但她詢問了律師朋友,由於沒有碎屍不算情節惡劣,還有自首,死刑是不可能了,抱怨「這算什麼事」。她知道我從事媒體行業,詢問我那篇原始報導為何被刪除了,上海的媒體為何也被勒令不能再討論此事。
我的第一反應是,這件事情被查出官方有過錯?不然怎麼要刪除?之前媒體也有報導過,一個小姑娘因與網約車司機產生矛盾而被殺害並拋屍荒野,卻由於上海各地區警察的互相推諉,好幾天才找到屍體。剛剛聯繫不上這個女孩的時候,男朋友就立刻報警,但網約車上車地閔行區警方說應該去這趟行程的目的地松江報警,松江說應該找閔行報警,互相推諉,錯失了救援的機會。
我從沒在上海的媒體工作過,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這條禁令,但她的詢問卻讓我想起了另一件事。
去年有另一起兇殺案,一男子為報復女友分手,找來鎖匠打開她家房門,躲進房內等待女主人下班後,向其捅了數十刀將她殺死,據說房間內血流成河,十分的慘。我參加了她的遺體告別儀式,發現全身僅頭部露出,包括脖子都被包得嚴嚴實實,據說就是為了掩蓋身上的刀痕。但當時上海媒體報導此事的時候,並未提及兇手找鎖匠開鎖這個環節,但這一環節才是恰恰可能引起社會恐慌的、問題的關鍵。
遇到這樣的悲劇,周圍朋友除了義憤填膺,希望讓殺人者儘快「殺人償命」之外,我們身邊人有需要反思的嗎?
男女之間的情感悲劇,往往是女的逆來順受,周圍朋友勸說能忍則忍,最後釀成的。有些人從小自卑,不善於把內心的苦告訴別人,別人看著是楷模,可能對她來說無奈。也有可能從小她父母對她就不關心對她不好,突然有個男人可以依靠了,她以為終於可以換個環境了,人生可以不一樣了,就願意什麼都不要就嫁給他。而她向別人講述的時候,往往只從第二句話開始說,第一句話那個根源,她是不會說的,也是親屬不願意承認的。從小懂事的孩子,往往生活得不幸福。
扯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