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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對終極上訴申請審慎樂觀 「將成其他DQ案指標」


 

 

梁頌恒 (左)、游蕙禎 (中) 出席「2047香港監察」活動。右為召集人錢志健。陸楠攝

青年新政梁頌恒及游蕙禎,早前因宣誓風波遭政府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宣誓無效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上訴庭駁回他們的上訴後,兩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周五早上9時半開庭處理二人的上訴申請許可。周四晚,梁、游出席由「2047香港監察」(召集人為錢志健)舉辦的「八月聚會」活動時表示,對獲批終極上訴持審慎樂觀的態度,並指對近日十多名年輕社運人士被判囚,感到非常「肉赤」。

梁頌恒及游蕙禎表示,周五的上訴申請結果,將成為被DQ議員同類案件的重要指標,假若他們不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對其餘4名被高院裁定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者(包括: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羅冠聰),會是一個沉重打擊。

梁頌恒表示,終院上訴案的訟費保證金為每宗40萬元,前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針對梁、游兩人共入稟4宗司法覆核,若終院批出上訴許可,兩人須付4宗案件的訟費保證金共160萬元。兩人的代表律師建議申請將4宗案件以「四合一」方式審理,將保證金由160萬元減到40萬元,兩人對申請感到樂觀。梁頌恒指,現時他們用來支付訴訟的資金「接近零」,但要到明天上訴案有判決後,再決定如何籌集資金。

梁頌恒續稱,以往看見香港人聲援的在囚人士,都是內地人,但現時被聲援的在囚者已包括香港人,他對此感到非常失望。他表示,立法會在宣誓風波後,加上制度的不公義,例如分組點票及功能組別等,現時的立法會是「殘廢」。他續指,即使香港的法治仍然看似獨立,但在人大釋法後,法庭跟香港法律變得「進退失據」,「法治變得虛無」。

另外,梁頌恒及游蕙禎捲入的另一宗案件,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名, 以及一項「強行進入」的交替罪名, 涉及去年11月2日他們欲闖入立法會會議室,當時政府司法覆核兩人宣誓效力的DQ案未審理、人大也未釋法。游蕙禎表示,他們不會認罪,認為他們當時作為立法會議員沒理由不准進入議事廳。但她亦指,若以反新界東北撥款案的判決作指標,最壞打算是被判囚約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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