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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小英先救李明哲


 

(編者按:李明哲是台灣NGO工作者、執政民進黨前黨工,於今年3月19日自澳門入境中國後失去聯絡,其後傳出他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國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至今未能與家人接觸。)

李明哲今年3月19日到中國大陸後失蹤,他的妻子李凈瑜(白衣)其後在台灣舉行記者會,尋求台灣政府和各界協助救夫。《台灣蘋果日報》資料照片

關於李明哲,大陸剛公佈受審日期,台灣新聞媒體來電,想知道我的看法。剛巧在外,談話不便,傍晚催問。在思緒未及的情況下,我只能據知作答:

記者:你認為這次怎樣判刑?
    答:會相當嚴重。
記者:為甚麼 ?
    答:因為李明哲是籌碼。
記者:?
    答:應該是九二共識。過去小英沒答理,老羞成怒,於是迫婚。
記者:意思是說 ……?
    答:判重罪後,人質名正言順在手上,讓台北政府受壓,意圖打破不接觸局面。
記者:你認為這次放李凈瑜(編按:李凈瑜是李明哲妻)如入境,目的是甚麼 ?
    答:我理解李凈瑜,大陸當然更瞭然。罪名、刑期早就確定。李凈瑜對減刑沒作用。她不再重要,只是道具,讓全世界看,大陸依足法規,多麼人道。
記者:大陸會傷害李明哲嗎?
    答:不會。大概跟我一樣,精神折磨,五個月的恐嚇、無期徒刑,足夠讓你提心吊膽,夜不能寐。簽認罪、悔過書,上電視,表現得心服口服。

本想再補充,記者趕稿,收了線,惟有在此簡單說 :

李凈瑜這次去,是壞事,卻不得不去。也許她也明白,大有可能成為人家棋子,幫大陸打破局面,向台灣施壓,以換取放人,為了救夫,她顧不了這些。若我的估計沒錯,希望有人諒解她。

草草幾句,又想到李倩怡(編按:18歲的李倩怡因為2016年2月大年初一的旺角騷亂事件,被控以暴動罪,她於今年1月沒有出庭應訊,被當局通緝)。有人認為她逃到台灣,是最好的選擇,至少那邊不會留難她。但這種想法的人,究竟有沒有想過,萬一將來政黨輪替,她的處境?我仍然認為她越早回來,越有利。愛護她的人,要想得長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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