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鄭松泰倒插國旗案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民建聯議員劉國勳及蔣麗芸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時顯得小心翼翼,不時避答問題。蔣麗芸被問及國旗和區旗並列懸掛時,是否應該國旗在右、區旗在左,蔣麗芸更與彭耀鴻一度針鋒相對,辯方要借用控方《區旗及區徽條例》的文本給蔣麗芸翻閱。記者目擊,在開庭前蔣麗芸緊張地翻看寫在白紙的筆記及平板電腦,法庭傳召上庭時,蔣麗芸一度想帶同筆記上庭,一度問:「文件唔畀拎?」但遭法庭書記阻止。

以下是庭上對話摘錄(大意):
彭耀鴻:每個人都應該熟悉製作(國旗區旗)製造規格?
蔣麗芸:法官大人,我希望律師能夠講清楚,在什麼情況知道規格,你指的是什麼?
彭:(國旗及區旗)製作規格,你熟唔熟悉?
蔣:我唔太明白問題,我答唔到你。
彭:每個市民係咪應該熟悉製作規格?
蔣:我只能答,每個市民都應該熟悉國旗及區旗。請您講清楚,何謂規格?
彭:國旗法、區旗法的附表一有規格,不論大小、比例、圖案比例都有指定(的規格)?
蔣:要每個人都知道,相信比較困難。律師唔對住iPad,都可能答唔出。
彭:您知唔知擺放方式?
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應該識。
彭:(需要認識到)包括同時間擺放時,應該突顯國旗?
蔣:係。
彭:如果國旗同時行進,國旗要放在區旗前面?
蔣(托腮,想了數秒):當然啦。但我唔敢百分之一百肯定。
彭:(國旗)要放在突出位置?如果平列懸掛,國旗在右,區旗在左?
蔣:我唔敢肯定。你對住iPad(其實是微軟surface)你就叻,不如擺係度一齊睇!
(庭上一陣哄笑。彭借用控方區旗法文件,讓蔣麗芸翻閱)
彭:你同意國旗在右、區旗在左?
蔣:根據你給我的文件,係。
彭:係根據主控給你的文件。如果唔根據條例擺放,是否侮辱咗國旗區旗?
蔣:(看了一次條例,想了數秒):我明白問題,我知你想(將我)套入邊度。但鄭松泰唔係(國旗區旗)擺左擺右問題,而係塞落個桶(杯座)入面。
彭:請您回答問題?
蔣:文件係寫懸掛,但當日無懸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