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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拒諮詢特首校監制 校委:畀個機會林鄭校友


 

港大校委會早前變相否決海外專家建議下放特首的校監權力,改為通過六人校委工作小組方案,成立顧問委員會向校監建議校委會主席及校委人選,及制訂頒授榮譽學位指引,最終由校監拍板。工作小組主席兼港大校委施文信昨日出席校友「討論會」時表示,不會再作諮詢,因為時間太長、應該看結果,要「get the job done」。施文信又表示,雖然不作法例修改,而是採用行政措施處理校委會人選的任命,但現屆特首林鄭月娥是港大校友,「應該畀個機會佢」。

校委出席校友討論會,左起為楊紫芝、潘燊昌及施文信。林勵攝

有出席討論會的港大校友質疑,林鄭月娥根本不會放權,獨立專責小組其中兩名海外專家均是頂尖大學管治專家,不會無故提出限制特首校監權力,不應該現時採用寬鬆的行政措施。

施文信回應說,隨着前特首梁振英不連任,政治形勢與委任海外專家檢討時「已經改變了」,應該給林鄭機會。施文信更提起,自己在1970年來港、一直往來大陸,認為對比大陸大學運作方式,港大已相當幸運。

另一名校委楊紫芝則認為,林鄭月娥既是校友,也是懂情理(reasonable)及合作之人,相信先實行溝通機制,恢復與特首之間的信任,如果運作良好由下屆特首遵從,否則再檢討時可以再改。

由約克大學校監Malcom Grant領導的三人獨立專責小組去年6月開始收集意見,但在今年2月、即梁振英宣布不連任兩個多月後才提交報告。報告同時建議,應該把握特首換屆機會,爭取特首答應下放校監權力,但施文信領導的工作小組最終拒絕建議,改為設立行政程序。

施文信昨日出席管治檢討報告「討論會」時表示,要特首同意下放校監權力及修改法例,仍然要經校委會、校董會、特首及立法會同意,根本不可能獲立法會通過,認為目前與特首溝通機制及指引顧及各方意見,「已經係幾好的提議」,特首也已經回覆歡迎措施,並期待盡快實施。

有校友指出,2003年港大委託澳洲大學校長賴能教授(Prof. Niland)檢討大學管治,發表報告前後均有諮詢持份者意見,質疑為何今次不再諮詢。施文信表示,各方有意見可以直接提出,形容「大門未必關上」(door may not be closed),但表示在獨立專家小組檢討管治架構時,已經花了大量時間諮詢,應該要最終結果、「get the job done」,必須考慮可行及各方接受的建議。

施文信同時正物色港大新任校長人選,他昨日形容進度令人欣喜。馬會資料圖片

至於為何不提出中長期修例改變校監制度,施文信表示,如果實施行政程序,最快可在一年內實施建議,又不點名引述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戴耀廷事件中,外界評論提及大學是公帑資助,施文信認為說法非常關鍵。

另一名校委潘燊昌補充,工作小組「否決」(reject)修例的字眼是「有點不幸」,因為建議只是不推行而已,提醒已經用了一年多時間檢討,三年之後便開始下一次檢討。

獨立專家小組成員對校監制度分歧,主席Malcom Grant及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William C. Kirby)建議校監下放權力,而另一名成員阮雲道建議效法中文大學模式,由校委會提名校委會主席人選,由校監再通過人選。不過,工作小組最終兩個建議都無接納,改為提出行政程序。

被問及為何不至少考慮中大模式,施文信反駁說,「中文大學只是提及(委任)校委會主席,但我們建議涵蓋校委會成員,只是給大家更多(選項),而且各方也會接受」。他表示,方案已經獲校委會通過、呈交校監,不認為認受性受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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