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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諮詢遭覆核 大律師公會曾「走位」回應


大律師公會據報因法庭即將審理一地兩檢司法覆核申請,未對轄下小組提出一地兩檢意見書公開表態。資料顯示,在2015年3月3日政改第二輪諮詢完結前,時任學聯常委梁麗幗入稟高等法院覆核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法律效力,三日後大律師公會發新聞稿回應政改諮詢,雖然不評論人大決定法律效力,但「走位」評論人大決定的細節及提出公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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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允芝當時擔任公會主席時,雖然同樣有司法覆核在進行,大律師公會仍「走位」評論人大831決定的細節。大律師公會圖片

梁麗幗當時在入稟狀質疑,人大決定「落三閘」,即提委會按照特首選委會、提名2至3名特首候選人,及候選人須獲全體提委會過半數支持,認為偏離2004年政改「五部曲」要求,不具法律效力。除了質疑決定基礎,當時梁亦質疑人大決定過分狹窄,誤導公眾和中央。

三日後大律師公會發表新聞稿,當中表示因法律界對人大決定效力有不同意見,所以認為目前不適宜評論。公會其後繼續評論人大決定「落三閘」要求,包括質疑構成不合理限制,即使有人大決定不代表達成普選標準,並提出「白票守尾門」方案。

有別於政改諮詢,社民連曾健成司法覆核申請中則質疑,一地兩檢方案違反十多條《基本法》條文,涵蓋面較當時政改諮詢更廣泛。

兩個法律團體均有轄下研究憲法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功能是仔細研究個別課題,雖然執委會或理事會有權修改轄下委員會建議,但一般較少嚴重偏離意見。律師會在2015年政改第二輪諮詢期間,曾被揭發無視轄下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質疑人大8.31決定倒退、違反廣泛代表性的意見書,律師會理事會其後匆匆表決通過,認為人大常委會決定沒有違憲,及提及決定引起社會爭議。

《信報》曾報道,律師會下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14年9月通過質疑人大決定倒退、不反映港人真選擇,提交理事會後因遇上9.28佔領運動爆發,並一直按下不表。直至第二輪政改諮詢前,律師會在一個星期內電郵傳閱通過意見,新意見書隻字未提委員會在2014年9月提出的立場,被質疑是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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