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天在高等法院開審,曾蔭權否認控罪。法庭今天選出由4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將於明早正式宣誓,預計案件審訊25天至11月初有結果。
身穿筆直西裝、配戴暗紅色煲呔的白髮曾蔭權,在今早9時半開庭前約40分鐘,一如以往拖着妻子曾鮑笑薇,乘座駕抵達高等法院。曾蔭權精神飽滿面露笑容,手握一個厚重的啡色公事包,但他明顯較日前出席案件提訊時謹慎,未有多跟記者交談。曾蔭權的兩名弟弟曾蔭培、曾蔭荃,以及幼子曾慶淳,有到庭支持。曾蔭權在庭上一臉嚴肅地細聽翻譯。當在正式的法律程序中,被問到是否承認有關控罪時,曾蔭權以響亮的聲音回答:「不認罪。」

法庭其後正式展開遴選陪審團的程序,主理案件的法官陳慶偉提醒候任陪審團,相信他們不會對本案被告完全陌生,並有機會透過不同媒體渠道,知悉本案。他明白此情況無可避免,但他期望陪審團能將以往資訊擱置,專注庭上證供,不讓二手資訊或討論影響他們的最終判斷。
在遴選陪審員的過程中,一名身穿便衣、年約30歲的男子,被選出後聲言:「I don't like Donald Tsang that much」(我不太喜歡曾蔭權),認為法官不應讓他擔任陪審員,但法官並不認同這是強而有力的理由,拒絕豁免他出任。最後是基於辯方律師的反對,他獲免出任陪審員。
另有一名年輕女子,一被選出就強調自己要搬屋,卻未能出示新租約,法官指她只需一天搬家,不認同這是能構成豁免的理由。該女子立即再表示,自己讀過有關案件的新聞報道,會對事件有偏見,法官反駁指庭上所有人都大概讀過報道,不接納她的理由。最終同樣是基於辯方律師的反對,她獲免出任陪審員。
法庭最終選出4男5女出任陪審團,各人明天正式宣誓後,案件將正式開審。
現年72歲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B)(a)條及12條。
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作為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蔭權作有關行為而接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