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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可能面臨港、英、星3地律師組織調查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殺無赦」言論風波「手尾」越來越多。規管英國律師事務的律師管理局(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SRA),已正式受理關於何君堯「殺無赦」言論是否違反律師操守的投訴。另外,社工總工會也準備正式向新加坡律師會投訴何君堯自稱為當地執業律師,連同香港律師會已收到投訴,何君堯可能面臨三地律師專業團體的調查。另外,800名嶺南大學學生和校友,要求校方譴責和調查校董何君曉的言行。

一位香港網民本月19日向SRA投訴何君堯的「殺無赦」言論,有違專業操守,SRA當時回覆說,因為找不到何君堯的名字,「根據他們的記錄,這位何先生並非律師,並沒有在英國及威爾斯獲得認許(According or our record, Mr Ho is not a solicitor and is not admitted in England and Wales)」,因此SRA不能處理相關的操守投訴。

獨立作家Richard Scotford今天在Facebook上載該網民轉來SRA的最新回覆。SRA表示已確認清楚,何君堯1997年已在英格蘭及威爾斯認許為律師,只是從來沒有申請執業執照,因此他的身份是非執業律師。鑑於他在當地已是認許律師,因此SRA可以跟進該網民對何君堯的操守投訴,將於下月16日回覆。

英國律師管理局表示,會跟進有關何君堯律師操守的投訴。

香港社工總工會昨天在Facebook貼文,表示要向新加坡律師專業團體投訴何君堯。社總表示,「作為專業的人士,我們希望香港律師會執行對會員應有的嚴格操守監管。是次事件證據確鑿,何君堯理應被考慮紀律處分,包括停牌、吊銷牌照等吧?不過,過去何訛稱社會工作者,警方不立案處理,何又在法庭違法自拍,律政署不提檢控,種種違法事例,雖然未有造成極大影響,但違法終歸違法,若個人一聲道歉也沒有,本地警方及律政署又不作處理,那我們就嘗試越洋投訴吧!社總將去信The Law Society of Singapore,投訴何失當行為。根據當地的投訴機制,投訴人要繳付按金,更會被傳召會見當地負責團體,但縱使費時費力,但我們仍會用此途徑杜絕強詞奪理的unhealthy wind。」

香港律師會答覆眾新聞查詢,證實已收到對何君堯的投訴,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但不能透露收到多少宗投訴,以及投訴的內容。

除面臨三地律師組織的調查外,新民主同盟本周一已到廉署舉報何君堯,指他在選舉通函上聲稱自己為「英國執業律師」,是與事實不符,涉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 條例》第26條。

另一方面,嶺南大學學生連日收集得超過800名校友及學生的聯署,並於今日下午發起校內遊行,要求校方調查及譴責校董何君堯的言論。發起的學生指,如校方未能在3日內作回應,不排除佔領校園或有衝擊行動。

遊行前,嶺大校園內出現「不識教育不為公 權貴傀儡當校董」的直幡。照片取自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Facebook

今日的遊行約有50人參加,除嶺大學生外,還包括浸會大學學生組織「浸大社關」,及理工大學學生組織「理事亭」的代表。學生手持「何君堯辱校 校方何以噤聲」的黑底白字橫額,由飯堂遊行至黃氏行政大樓,向校方代表遞交請願信,提出4項訴求:

一、校方公開譴責何君堯當日「殺無赦」言論

二、澄清何君堯的言論與嶺南大學無關

三、校董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何君堯當日的言行,討論他應否在公開場合和應「殺無赦」言論

四、在何君堯道歉前,限制他進入校園範圍

學生代表向校方代表遞交請願信。照片取自嶺大學生會編委會Facebook

發起行動的學生陳培興表示,何君堯不可能撇除嶺大校董的身分,他在討論院校言論自由,及民主牆的使用白熱化階段,於公開場合和應「殺無赦」言論,對學生的言論自由和民主牆的使用造成影響。他當日的言行也沒有基本尊重人的品德。陳培興又表示,假如校方未能在3日內回應他們的訴求,不排除佔領校園一些地方或有衝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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