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罪的案件爆出「案中案」,政府由控方變成辯方,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昨日被主審法官陳慶偉傳召到庭,就署方要求其中一名陪審員星期六上班一事解釋,上演真人版新一輯《壹號皇庭》劇集,官員擔正的「好戲」劇情有笑有淚,看者啼笑皆非。特首林鄭月娥剛發表上任後剛發表首份施政報告,「前言」後首章是「良好管治」;政府有17萬公務員,是全港最大僱主,涉疑違反法庭命令,立下壞榜樣,「良好管治」變成帶黑色幽默的鬧劇。
陳醫生昨日到法庭解釋,堅持要求該任職護士的員工星期六上班是僱傭合約要求,代表她的政府律師指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該員工每個月有兩個星期六要上班,由於星期六不用開庭,故要求她上班。陳慶偉法官認為任陪審員是首要公民責任,政府沒有酌情權可行使,他特別提到署方上周向法庭提交的信有問題,其中一句是,「我們不會反對讓該名陪審員履行陪審員職務」,法官反駁,並非是僱主方便法庭,僱主是沒有反對的資格的,《公務員事務規例》不能凌駕《陪審團條例》,署長說要請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陳慶偉法官今日再次在庭上提醒陪審員, 她沒有責任在擔任陪審員以外再上班,法官強調這是他頒布的命令,如果僱主違反,即屬藐視法庭,會受到懲處。

根據陳漢儀和政府律師的講法,他們研究過《公務員守則》及諮詢過公務員事務局的法律意見,似乎是對法庭要求僱主不能安排陪審員工作這一看法有不同意見。署方一句「我們不反對」,背後的想法似乎是公務員事務局是有酌情權,令人感到政府對《 陪審團條例》和制度的理解,與法官的理解,有很大差異;更嚴重的問題是,政府似有意挑戰陪審團制度,令人感到凌駕法院。
政府律師和法院對兩條條例法律條文有不同理解,並不稀奇,但陪審團制度是普通法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它的原則和精神,政府不但要認識,更要帶頭遵守和維護;作為全港最大僱主,政府只跟「自己」規矩,沒有做個好老闆,反而立下「無良心」僱主壞榜樣,假如其他老闆「有樣學樣」,要求出任陪審員員工在沒開庭時間上班,員工敢怒不敢言,打工一族視陪審員工作為苦差,被抽中後以各種藉口推辭,長遠對制度造成傷害。

林鄭在施政報告內說:「作為一位有37年公共行政經驗的行政長官,良好管治我對問責團隊的首要要求...公務員須擁有高瞻遠矚的視野...」她公佈成立公務員學院,要加深公務員對國家發展和中央與地方關係的認識。近年公務員要學好基本法。市民要求卑微,政府守法、尊重制度和做個良好僱主,是最基本要求,最低要求也未達到,「良好管治」不知從何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