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議員向議事規則委員會提出,修訂立法會財委會及大會議事規則。人數較少的民主派今日變招,主動向立法會大會及議事規則委員會同時提出34項較少爭議的修正案,包括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為議員監誓、增加助理法律顧問等。
由於目前建制派修訂立法會大會議事規則,仍在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如果立法會主席全數批准泛民修訂的話,最快可以在下月15日在立法會大會搶先提出,有泛民議員預計,逐項辯論修正案可用約200小時,爭取拖延到明年3月中立法會補選,形容兩害取其輕下,將盡量阻止修改大會議事規則。據悉,建議是在極短時間內醞釀。

建制派「班長」陳克勤承認,事前未預計泛民會提出類似修訂,技術上也無權阻止,因為任何議員可以直接向立法會大會提出修訂,但正式應該向議事規則委員會提交修訂。他不評論泛民修訂內容,或會否拖延到明年3月。另一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未有正面回應泛民修訂,只是說「好多嘢都預咗」,「他們做返他們想做的事」(they do what they got to do)。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不評論做法,只說「開咗成日會,我未得閒睇」。

民主派9名議員提出34項修訂議事規則,包括:議員日後由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監誓、規定立法會主席不能提前召開會議日期、手語作為法定語言、以手語主持會議、加入助理法律顧問等。
有份草擬修訂的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不評論修訂能否阻止建制派議員修則,只說34項修訂全數都是讓立法會更有效率,他們已同時向議事規則委員會及立法會大會提出修訂,最快在11月15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及在議事規則委員會一併討論。他又表示,願意與建制派討論對拉布看法,但認為泛民的修訂有別於建制派削減議會權力,促請建制派不要因人廢言。
郭榮鏗補充,各項修正案並無重複,促請立法會主席公正批核修正案。
綜合泛民議員預計,34項修正案中,每項可能用6至7個小時討論,可能拖延數個月。由於建制派人數在財委會佔優,所以泛民評估難阻財委會修改會議程序,但大會議事規則更為重要、修改後影響深遠,所以跳過議事規則委員會,直接提上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