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後,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落敗,但動向惹人關注。「薯片叔叔」經過選舉工程,人氣急升,政治能量可左右大局,或至少可令政府尷尬。選舉結束後,自由黨前主席田北俊(James Tien)有意拉攏John Tsang,加上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Jasper Tsang,組成「3T」組合,最終只是「田少」一廂情願,組班不了了之。過去幾個月,曾俊華選擇的路,開始明朗;他並不刻意高調常曝光,但也沒有「潛水」;他選擇性參與慈善和政治活動,但少公開評論政治和政策爭議。曾俊華與林鄭月娥特首之爭,雖然論壇上火花四濺,但比較2012年「唐、梁對決」,2017 年特首戰仍算是君子之爭。過去幾個月,兩人仿似天各一方,John Tsang 「有自己嘅生活」,林鄭「繼續自己嘅忙碌」。一個多星期前,兩人同被邀出席專業聯盟十周年晚宴,選擇前後腳出現(見下圖),兩人關係再引發遐想;上周,林鄭辨公室與曾俊華就他主持港台新一輯《香港故事》10集「修復時刻」,應否申報隔空爭辯,令人疑問兩人「蜜月期」是否正式告終?


廣播處長梁家榮接受眾新聞訪問,表示特首辦常務秘書長丁葉燕薇曾親自打電話給他,提示他曾俊華並未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申報。梁家榮表示不覺得特首辦向港台施壓。曾俊華透過發言人表示,拍攝或錄製電台或電視節目,純屬嘉賓性質,並無收取報酬,當中不涉及個人或合伙業務,或他個人受僱於任何機構。網媒「巴士的報」引述「政府AO界消息人士」說,退任政治任命官員接受工作無論有沒有報酬,或有沒有受僱,皆要申報,曾俊華已明顯違反指引。 按《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規定,政治委任官員如欲在離職後1年內展開任何工作,在任何商業或專業機構出任董事或合夥人,或獨資或與他人合資經營任何業務或專業服務,必須事前徵詢行政長官委任的專責委員會意見。該消息人士話,關鍵是「展開任何工作」這六個字。守則英文版「任何工作」是用「 employment」,有「受聘」意思。
守則訂立原意清晰,「旨在確保前任官員在離職後的相關管制期內,不會接受任何會或可能會與其過往政府職務出現利益衝突,或引起公眾在有充分根據下產生負面觀感而令政府尷尬的聘任工作或委任。」意思明顯非針對離職官員「任何工作」,而是可能有「利益衝突」、「公眾負面觀感而令政府尷尬的聘任工作或委任」的工作。曾俊華為商台主持的節目已「出街」,商台為商業機構,節目中有廣告,有潛在造成負面觀感可能性,特首辦並沒有向商台查詢;港台為公營廣播機構,為公眾服務,港台約章規範公共目的和使命,為何偏向港台提示申報,是否暗示John Tsang 任嘉賓主持,不一定獲批?又抑或是節目名稱「修復時刻」,與「同行」「對著幹」?
特首辦常秘丁葉燕薇直接向林鄭負責,她向港台「提示」是個人決定的可能性很低,很可能是林鄭的意思。政府發言人和「 消息人士」言詞頗為強硬,表示曾俊華做法令守則申報機制「 形同虛設」。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表示,特首辦需要曾俊華「 合作,以保障公眾利益和釋除疑慮」,但表示沒有說曾「不合作」,與特首辦向曾俊華作「提示」的說法,同屬「語言偽術」,林鄭有向曾俊華施官威,要確立申報與否由官員決定的遊戲規則的意味。
有論者認為John Tsang「穩陣」的做法是什麼「工作」都申報,申報也沒什麼大不了,只多一點功夫,表面是「息事寧人」,實際上是令守則規定失去意義,違反原意;一切交由相關委員會決定是「人治」,不是「法治」,假如問題是「任何工作」與英文「employment」不清晰, 應澄清指引,才是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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