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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報警指民主派違例 許智峯斥無聊水平低


 

立法會大會昨日在一片混亂下休會。期間,主席梁君彥曾以行為不檢為由,要求民主黨許智峯離場,民主派議員即時離席包圍許智峯,阻止保安上前行動,導致會議一度暫停。會議恢復後,民主派議員仍拒絕返回座位開會,梁君彥最終以會議無法正常進行為由,宣布休會。民建聯蔣麗芸、葛珮帆、工聯會陸頌雄今日就事件到警察總部報案,指有民主派議員涉嫌違反立法會《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及第19(B)條。

民建聯蔣麗芸、葛珮帆,以及工聯會陸頌雄到警察總部報案。香港電台截圖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等同干犯藐視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至於《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B)條,任何人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蔣麗芸表示,昨日會議後「收到好多好多市民投訴」,今早不同建制派已有通報,沒有人反對今次報警行動,指主席梁君彥已獲通知,未知他是否支持,「唔係我直接通知佢,相信佢會支持。」她指,過往也有想過是否引用有關條例,控告民主派阻礙立法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形容建制派已經「忍咗好耐」。被問到報警前有否徵詢法律意見、是否可用這條例控告議員,蔣麗芸說:「當然啦,當然啦,我哋已經從不同途徑了解過條例及法律情況。」

葛珮帆指:「如果以後繼續佔領立法會,主席趕佢出去都唔出去,會令會議不能正常運作。」她稱,希望用報警行動讓議員知道,「立法會唔係你想點就點,立法會是有法例保障正常運作,若不報警是姑息及縱容行為繼續發生,市民已經忍無可忍。」

許智峯批評建制派的行為極之無聊、水平低。香港電台截圖

民主黨許智峯認為,昨日大會發生的衝突只屬一般議政爭拗,批評建制派訴諸刑事法律的做法極之無聊、水平低。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立法會事務不受行政及司法干預,會議期間的事務可靠《議事規則》處理,批評建制派濫用《權力及特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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