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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稱對被控感震驚 辯方引用被打鄭仲恆IG帖文作盤問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2014年佔領運動執勤期間涉嫌以警棍毆打青年鄭仲恆一案,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朱經緯否認控罪,並由控方朗讀他在今年3月被警誡下的口供。朱供稱,他已忠心及致力地服務警隊35年,對被控感到震驚(devastated),指在這種困境下退休感到悲傷(saddening)。他又說,他是真誠地相信,自己是合法地行使權力及執行職務。

朱經緯今日到庭應訊。何君健攝

被告的口供指,當時有需要分散騷亂的群眾,以及防止罪惡發生。作為一位高級警務人員,他有需要保護自己及下屬免受傷害。口供又指,當時示威者曾嘗試衝破警方防線,他認為當時群眾暴力,警力不足夠,行動是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發生。被告表示,他是按《公安條例》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執行合法及必須履行的職務,相信當日的行為是合法,當時情況亦允許他使用適當武力(proportionate and reasonable force)。

被告又指,當日認為鄭仲恆是當天示威者中的活躍分子,故對他使用武力,稱他自己無意傷害任何人,又認為新聞片段未能拍下當日示威者暴力的經過,相信法律會還他清白。根據朱經緯的口供文件顯示,朱作出上述口供後,就拒絕回答問題。

法庭今日亦傳召被打青年鄭仲恆上庭作供。鄭仲恆交代事發經過及傷勢後,辯方律師向鄭盤問。鄭仲恆在盤問過程中表示,他2014年在廣告公司任職負責社交媒體相關工作,透過社交媒體,為不同界別的客人作宣傳。他指,原本在觀塘上班,但由於事發當日需到荃灣參加公司的團隊活動,故在荃灣離開。鄭仲恆又指,他是佔中的支持者,佔領運動期間有一半時間都在金鐘佔領區過夜,但認為自己不是激進分子。

鄭仲恆表示,他是佔中的支持者,佔領運動期間有一半時間都在金鐘佔領區過夜。何君健攝

辯方又從鄭仲恆的個人Instagram戶口,得到他參與佔領運動期間發佈的帖文和照片,並就照片的內容向鄭盤問。鄭仲恆稱,Instagram內的帖文類似自己的日記,當中帶有他的看法及意見。他又指,他曾於當年10月18日在旺角出現,但不記得當日警方曾嘗試清場。

辯方根據其中一則寫有「香港人打不死,你要金鐘道,我便奪龍和道,直至你聽訴求」的帖文,要求鄭仲恆説明,文中的「你」和「我」是指誰,鄭仲恆回應,「你」和「我」只是一個general term,否認內容是針對警方。辯方又問,內容是否代表挑戰警方和政府,鄭回應「冇咁激烈。」又指「奪」一字在現今眼光下或許很暴力。

辯方再根據另一張在當年10月6日發佈,寫有「轉戰旺角」的帖文盤問鄭仲恆,問他是否曾「轉戰旺角」,鄭仲恆表示不同意。辯方又根據另一張,在當年10月18日發佈,寫有「conflict, but we win finally」的帖文盤問鄭仲恆。鄭表示,他的英文不好,在「win」前應加回「will」一字,又指忘記當日「有咩要win」。他又表示,帖文中的「conflict」是指整個運動,「唔係因為邊個霸返條街。」辯方繼續引用內容,問鄭仲恆是否曾參與重奪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以及擊敗警方,鄭仲恆均表示不同意。

審訊在下午4時半結束,明早9時半繼續審理,鄭仲恆將會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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