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家」只是一個屋頂、四堵牆壁那麼簡單嗎?為何有新樓不要住,寧願窩居舊屋?一個住了54年的舊屋邨單位,對於一位90歲長者,到底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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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邨是香港最早期的公共屋邨(廉租屋邨)之一,第一期在1962年落成,第二、三期則在之後兩年入伙。年屆90的劉麟瑞,1963年與家人搬入彩虹邨。隨著子女相繼出身、遷出及妻子去世,他此後獨居。直至3年前,劉伯患上大腸癌,手術後入住一間私營護老院。劉伯一直有意回家養老,惟房署數月前發信指他並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公屋單位,要求他搬離住了大半生的家。劉伯批評房署的做法不人道。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提出,出租公屋興建至80萬戶之後,新建公屋會是「綠置居」以讓公屋戶置業,公屋戶再騰空其租住單位讓輪候冊者上樓,但公屋租戶有多大誘因交出單位而去買綠置居,卻是未知數,也是政策能否成功的關鍵。在劉伯的個案中,他的子女坦言無意讓父母佔用公屋單位,過往有嘗試為父母置業另覓居所,也試過用父母名義抽綠置居先導計劃下的新蒲崗景泰苑單位,但未有抽中。惟劉伯女兒指,父母不願離開原有社區,「搬去元朗、上水有咩意思?」後來待彩虹邨附近有居屋屋苑推出,他們再嘗試用父母名義去抽,惟往往不能中籤,即使抽中,父母睇樓後總是提出諸多不滿,認為新樓不及彩虹邨。劉伯女兒坦言,他們理解公屋是珍貴的社會資源,惟年邁父親堅持留在彩虹邨,他們冀政府尊重老人家對家的需要及權利。
劉伯希望留在住了半世紀的彩虹邨,林鄭推公屋置業政策時,又是否有想過劉伯這類老人,希望留在老家安享晚年,以及難以適應新居所環境等問題?若有其他公屋老人的想法如劉伯一樣,是否代表有一定數量的老公屋租戶,根本不願意購入綠置居?林鄭是否有考慮這個群組的意願?這個群組為數又有多少?對她力推的「綠置居恒常化」政策有多大影響?

坐輪椅出入的劉伯伯,日前在子女陪同下,帶眾新聞記者回到其彩虹邨單位。間格方正的單位,有一廳、一廚、一廁,大廳放了一張床、一張圓枱、一張長椅和幾個櫃,陳設非常簡單。劉伯伯坐在長椅,雀躍地向記者訴說當年來港、昔日航海的大小事……
1927年生於浙江奉化的劉麟瑞,原本在家鄉造家俬維生,40年代中國政局不穩,百業蕭條,他為了謀求生計,1950年來港,經行船的舅父介紹他當海員,自此展開30多年在茫茫大海上飄泊的生活。
浮萍也有根。劉伯憶述,他26歲時「奉母之命」回鄉娶妻,有了家室。4年後,他申請了妻子及1歲的長子來港,其後幾年,劉家再添一子一女。他們最初住在土瓜灣譚公道的唐樓,那兒的鄰里相當熱鬧,彼此守望相助,猶如《七十二家房客》。
50年代石硤尾大火後,政府興建多層徙置大廈安置災民,此後又陸續興建了多個廉租屋邨,包括北角邨(已拆卸)、蘇屋邨、彩虹邨等。識字的劉太留意到當時政府推出的廉租屋計劃,便為自家及其他不識字的鄰居填表申請,結果有幾戶都成功獲編配到彩虹邨。那時劉麟瑞長時間在外行船,家裡的一切由劉太打點,而這彩虹邨單位,最初也是由劉太當戶主。1963年,劉氏一家五口搬入彩虹邨,屋內的木櫃、木椅、冷氣機套等,都是出自劉麟瑞之手。女兒憶述,他還一手一腳鋪過兩次地磚。


當年劉麟瑞行船,走歐洲、遠東航線,在英國上貨,行蘇彝士運河,經過地中海、紅海,落到印度洋,到印尼、新加坡、香港、日本等地,一去數月是等閒事,最長時間試過連續3年零7個月沒有回家。對劉伯而言,家從來不是一張床板,而是心之所安處。
他坦言,當初沒有想過在香港落地生根,他打算行船賺夠錢就回鄉開店,做小生意,惟其後大陸的發展、環境未如想像般理想,而劉家搬入彩虹邨後,又添了一子,三子一女在香港讀書、成長,他決定不再離開我城。


劉伯的女兒、兒子如今都年過50了,他們仍然記得,自己還是3歲細路時,大廳現時放櫃和大床的位置,以前是兩張碌架床,中間有個放暖水壺的小櫃。劉伯女兒笑言:「瞓上格床可以透過窗望到出面,同對面屋個細路打手勢。」
兩張碌架床不夠用,當時家裡還有彈弓床,孩子有時也會「打地鋪」。劉伯兒子說:「梗搞得掂嘅,嗰時啲人冇所謂。我哋拉開張竹席喺地下瞓,唯一(問題)係間中有曱甴咬你隻腳,嗰時啲曱甴好勁,真係咬。」

劉伯女兒憶述:「我哋細個,香港都未有即食麵,我老豆行船番嚟,一箱箱出前一丁帶返嚟,仲派俾隔籬啲細路,佢哋(問):『嘩,呢啲咩嚟㗎?』人哋都冇食過一粒粒中間有nuts 嗰啲吉百利,我哋已經食橢圓形一罌罌嘅。佢行船帶返嚟,就派俾隔籬食,那管係得幾粒,都會share㗎嘛。」
劉伯兒子則形容,這彩虹邨單位,是他們家庭的起點,他讀的幼稚園、小學、中學都在彩虹邨內。「我阿媽嘅命運有一半喺這度,我哋嘅命運就喺呢度開始。」直至四兄弟姊妹相繼投身社會、成家立室,便陸續遷出彩虹邨,退出公屋戶籍。雖然如此,這裡仍是劉氏家族的聚腳點,過時過節更是兒孫滿堂。廚房與廁所之間的牆壁上,有小孫女用鉛筆畫的畫,以及她在大年初一度高的標記。早前單位有修輯工程,這個位置沒有重新上漆,正因為他們特地保留孩子的筆觸。

其實劉伯四名子女有各自的事業成就,次子更是老闆,他們以往也想過為父母另覓居所,惟兩老不願離開老家,可惜彩虹邨亦非租者置其屋計劃涵蓋的屋邨,他們不能為雙親買下公屋單位。
劉伯女兒指,父母的生活、社交圈子都在彩虹邨,「阿媽(初時)覺得香港唔太係佢屋企,因為佢阿哥、家姐都喺大陸,香港真係冇親戚,得《七十二家房客》嗰啲姊妹,所以佢個心都好記掛鄉下,一儲到啲錢就寄返去鄉下,我哋係咁樣大,盡量著晒啲衫過深圳,跟住除低,寄上去(家鄉)。但住吓又住吓,都冇乜點諗返去(大陸),去到我哋(一代)就更加唔會。」
「佢仲有好多『姊妹』喺度,有兩個Aunties都有80幾、90歲,早兩日仲同我老豆飲過茶。隔籮屋有兩個師奶,有咩事一嗌,佢哋就會嚟。(鄰里關係)維繫住就係呢樣嘢,如果你話老豆要有屋住咩嘢,講真,你話要嘅,唔通會冇咩?係會有㗎,只不過有感情喺度,老人家都已經覺得呢度係終身居所。」
劉伯女兒憶述,曾經帶母親到觀塘睇樓,「嗰陣去睇完(樓),阿媽話:『乜離彩虹邨咁遠。』我心諗,如果搬走咗,你仲使乜講離彩虹邨咁遠?佢個心要返嚟,佢睇完擰晒頭,話:『走喇、走喇,唔睇喇,原來咁遠。』佢睇完都話唔得,咁你又冇聲出……佢始終要守喺度。」
她又形容:「阿媽黑晒面,又問:『我成日去伊利沙伯醫院覆診,咁點算?呢度我點樣買餸呀?」……喺老人家角度,去到一個新地方,你要佢重新適應,佢已經好驚,我阿媽直情係驚。」
劉伯兩夫婦都聽得懂廣東話,惟二人說話均帶有濃厚的寧波口音。已故的劉太定居香港多年,廣東話尚可,但劉伯行船多年,一直沒有學好廣東話,他與一般香港人溝通都有困難,要他離開熟悉的鄰居、社區,會相當不便。劉伯女兒坦言,部分老人家是與屋邨「共存亡」。

提起被房署要求遷出,劉伯表現激動。他指,以前香港有很多建築材料都是由外國運來,他當年行船亦有份運送這些物資,建設香港,大半生對社會的貢獻不少,如今香港是東方之珠,一個富庶社會,卻對一個勞碌半生的老人家如此計較,令他不能安居養老。他批評房署職員「冇社會經驗」、「心腸太壞」,「佢知道我生癌,都唔手下留情,對唔對呀?唔人道。俾外國人知,直情係丟臉。」
劉伯女兒坦言,他們理解公屋是珍貴的社會資源,惟老人家堅持留在彩虹邨,子女亦不能勉強,「我哋冇刻意霸住間屋去換居屋,或者點樣賣樓賺錢,完全冇諗過呢啲。我爸爸如果百年歸老,梗係俾返間屋政府。」劉伯的子女強調,彩虹邨公屋是劉伯用一生建立的家園,冀政府尊重長者對家的需要及權利。
後記:劉伯「被收樓」的個案,因為仔女的堅持,上訴力爭到底,終於獲上訴委員會(房屋)通容12個月,劉伯在期間如獲確認「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房署的遷出通知書會「自動失效」,保得住老家。然而,更多沒有子女支援的長者,很可能就已被收樓、被搬遷到一個陌生環境,「家」就這樣灰飛煙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