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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欲移民 李柱銘終留港推民主:只要繼續爭取就冇失敗


 

明年將踏入杖朝之年的李柱銘,大半生推動香港民主運動,被譽為「香港民主之父」。原來他最初的志願是做飛機師,中學時又想過當神父,入讀港大後才立志成為大律師,六七、九七兩度考慮移民,惟過不了心理關口,決心留下來用個人的法律經驗保護香港,最終明白民主才是出路,遂委身民主運動。

李柱銘早在1979年就成為御用大律師(九七後改稱「資深大律師」),現時在是香港大律師公會《執業大律師名冊(資深大律師)》的榜首。他才40出頭,就擔任基本法起草委員,一度是特區首任律政司的大熱人選,政治前途無限,但經過六四分水嶺,他走上推動民主之路,廿幾年來與中共對著幹,被《人民日報》點名批評為「漢奸」。

曾經被司徒華形容「不懂政治」,李柱銘坦然表示認同。李柱銘憶述,自己讀書時對政治毫無感覺,最初的志願是做飛機師,後來受母校九龍華仁的神父感染,又想過當神父。當時母親對他說,做神父也要讀大學,著他讀完大學再作決定。李順應母意入讀港大,從「和尚寺」走出來,看過花花世界後,他又改變了主意,「原來(港大)有女仔,咁就成日拍拖,做神父呢個願望好早就冇咗。」

因為喜歡辯論,李柱銘讀大學時立志成為大律師。他1966年開始執業,當時仍未有志參與政治。他記得,當年六七滿地「菠蘿」,社會動盪,人心不穩,他也想過移民去台灣,從此當個教書先生維生。「但我銀行戶口得3,000蚊,走得去邊?」他於是訂下目標,先儲夠10萬元。 

李柱銘今日應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邀請,分享他如何走上這條民主路,以及如何面對一路上的逆境。何君健攝

 

一留又留了30年,到九七回歸前後,李柱銘的大律師朋友個個口袋有護照及機票,準備好隨時移民,那時他也想過移民去四季都陽光明媚的美國加州。這次他的銀行存款已經遠超過10萬元,倒是心裡有所掙扎。

 「當香港人對前途咁大憂慮嘅時候,你而家有咗錢,做大律師工作搵到錢喇,當香港人需要你喺度幫手時,你就飛咗去。我就問自己,如果我坐飛機離開香港嘅時候,望返落嚟見到香港、九龍,我嘅心情會點樣呢?我好難答。」

李柱銘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關口,毅然決定留港,希望透過個人在法律上的經驗,維繫香港的法治精神,使之將來不會改變。「初時都唔係(為)民主,我係想保住香港法治精神。我問自己,九七香港最需要係乜嘢呢?我就覺得係法治精神,因為法治精神可以保障每一個人嘅自由。」

李柱銘說:「如果香港所有有理想嘅人都『游蛙式』 (抓錢、伸腳、游出去),香港就大鑊喇。」何君健攝

「後來我諗,唔得,你淨係法治、司法獨立唔夠。法律係咩人定?立法局,而家係立法會,法律係立法會立嘅,如果裡面啲人係建制派,或者聽老共話事嘅人,咁佢通過嘅法律係咩法律?一定係剝削人權嘅法律,係惡法。如果係惡法,法官可以點做?」他想到,以前威瑪共和國的法官能夠維持法治,但希特拉當權後,不經國會立了惡法,法官於是被置於應否依照惡法判案的兩難。「立法權係要重要嘅,要民主。」

推動民主自由之路固然不好走,李柱銘指,令他最沮喪的一次,是人大常委就居港權作第一次釋法,由立法者解釋法律,違背了普通法精神,他感到莫大感觸及失望。李在講座中多次表示,做天主教徒「有著數」,凡有事想不通就在教堂、家中祈禱,「我而家行緊條民主路,前面完全睇唔通,點樣最後去到香港有民主呢?幾時至有?我睇唔通唔緊要,上面嗰個睇到,佢知道。我就將我睇唔通嘅嘢交俾佢,所以好快我就會好舒服。」

李柱銘指,要做自己認為正確、對社會有益的事,即使別人不同意、過程困難都不要緊,「只要我能夠有機會喺香港做我認為啱嘅嘢,咁我咪應該開心囉。未勝利、未爭取到民主,唔緊要㗎,咪繼續行落去囉。只要能夠繼續爭取,我就冇失敗。」他又以跑馬比喻爭取民主的過程,民主路程漫長,最初領先的馬匹不一定會勝利,比賽途中落後亦不要緊。 

講座開始前,李柱銘問觀眾他背後牆上的告示牌「No Eating & Drinking」有何問題?正確寫法應「No Eating or Drinking」,「但法律上好多時將and當or、or當and,所以啲人話官字兩個口。」何君健攝

問答精選

同學問:既然何君堯與他最終都會上天堂,為何還要辛苦爭取民主?

李柱銘答:人所知的有限,不及造物者,十字架旁邊出賣耶穌的人都在最後關頭覺悟,亦可上天堂。他覺得人生在世事以自己所知去做對的事、為善,對自己有益,也就得到快樂。

同學問:民主要有有良知及智慧的人付出,而且良知要在個人利益之上,但社會上不少人著重私利,他對此有何意見?

李柱銘答:知道國內外都有人覺得中國好,而很多其他地方都不穩定,但不認同這樣表示民主不好。社會上支持民主的人佔多,但立法會內民主派卻是少數,如果香港有公平的選舉,應由黃之鋒等年輕人執政。

陳健民在此補充說,有效率可以做好事,但也可以有效率地做壞事。他引述一名神學家的說法指,因人的惡,民主是必須的;因人的善,民主才可能。

同場加映:港獨「源」頭

李柱銘在講座上憶述一件往事,稱他可能提出港獨的第一人。原來在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1982年與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會面之前約半個月,李柱銘曾與一批香港專業人士,就仲裁事宜上京與時任法律部部長任建新會面。包括李柱銘以內的7名法律界人士,當時突然被安排見統戰部及港澳辦官員,更被問到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看法。「我哋個個面都青咗,都唔知點應付。佢哋就話:『唔使擔心,除咗國旗、港督要換,其他全部保持不變。』」

李柱銘續指,赴京的專業人士事前未有就此作討論,他作為第一個發言的人,當時想到兒子剛出生,他怕講錯說話不能回港,而說違心話卻對不住自己及香港人,甚是為難,但他最終還是說出真心話,「你又要收返香港嘅主權,又要香港安定繁榮,即係魚與熊掌不能兼得。」京官批評他對香港作為中國人社會沒信心,又以新加坡為例,說明中國人社會可以繁榮發展。「我就話,新加坡係獨立國家,如果國家領導人俾香港獨立,唔需要李光耀咁叻嘅人,李柱銘都搞得掂。」他說罷,席上其他法律界人士也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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