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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必須正視死因庭就塌樹案作出的建議


 

【撰文:敖鋅琦、陳元敬、姚松炎】

上月死因庭就2014年羅便臣道塌樹事件研訊,陪審團裁定死因為意外,並建議政府立法規管私人土地樹木保養責任,談論多年的樹木法又再一次成為城中熱話。當時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以不夠人才為由而推辭立法,人才數量本是簡單的demand and supply 供求問題,這種理由未免太無力,拖延至今日死因庭作出具體需要立法的建議,我們還要繼續逃避立法嗎?

孕婦死者(箭嘴示)當日被塌下的大樹擊中壓住腿部。《蘋果日報》照片

先簡單列出陪審團提出的8項建議:

・立法規管私人土地內樹木,包括登記、定期保養及安排具專業資格人士作風險評估;

・政府部門須發出明確指引予管理私人物業的相關人士,要求他們妥善管理私人土地內的樹木;

・政府成立專責部門加強巡查私人地方的樹木;

・增加撥款予樹木辦,用作主動舉辦講座予物業管理公司及承辦商,另要加強教育公眾;

・建立專業的園藝界註冊制度,讓業界人士登記;

・政府應資助管理樹木人員受訓,以培育更多合資格的樹藝師;

・業主立案法團須多加關注樹木管理;及

・私人物業管理公司須聘請專業樹藝師定期檢查屋苑樹木。

樹木法原意旨在加強規管私人土地業主對所擁有樹木的責任,說了多年未能成事。有意見認為其概念與《建築物條例》相似,就是業權人對其擁有的建築物有責任聘請特定的專業人士做好設計、建造、監督、維修、保養和檢查等工作,但樹木一直沒有納入《建築物條例》規管。

立法會對製訂樹木法的研究網頁

近年因樹木引起的意外增加,幾年前立法會曾提出訂立樹木法,其目的是以法律框架規管樹木管理,包括處理危樹,及保護有價值的古樹名木。當然,由一個法律框架去規管責任比起本來的民事責任應該事半功倍,但樹木法的重點不單在於規管危樹,更需重視樹木的生態系統,這正是其他國家如英國、澳洲等樹木法之所以有成效的真正原因。

那些國家的樹木保護法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當地本身有一套完整的都市林務概念去支撐整個城市的林務管理;如悉尼、墨爾本等城市,每隔一段日子便會評估該市的都市林務策略。這些城市的政策顯示她們明白樹木並非單獨個體,而是一個生態系統,是都市林務的一部分,不能單靠逐棵評估來達致成效。

悉尼墨爾本兩市的Urban Forest Strategy,是一套支撐整個城市林務及園境方向的策略。

從2011年起,香港政府通過兩份技術文件作業備考,間接使所有公私營的新發展項目提供不少於地盤面積20%作綠化,加上近年政府積極推行市區綠化,都市樹木將會越來越多。以香港城市的密度,樹木對人命財產帶來的潛在風險自然特別高,完善的樹木管理制度刻不容緩。

現時香港在新發展項目內的園境規劃和設計,包括綠化部份,其位置、種類、和建築的配合,審批過程均毋須專業園境師參與,只由認可人士根據《建築物條例》確認圖則即可,實難以確保項目的設計能夠提供綠化部份合適的種植環境(包括陽光、土壤、灌溉、排水、通風等)。而項目的施工過程亦沒有規定聘請專業園境師或合資格樹藝人員監工和施工,對地盤內的現有樹木和新種樹木的處理難保沒有失誤(如樹木泥膽在運送過程中包上的膠袋未有拆除便種植,導致樹根難以生長並抓實泥土),影響樹木健康甚至增加塌樹危機。

現時香港的都市林務概念尚未成熟,我們建議樹木法的起草框架除了立法規管危樹處理、作風險評估 (Tree Risk Assessment) 及對古樹名木的保育外,還須要定期由相關的專業人士進行「樹木健康評估 (Tree Health Assessment)」,以生態系統和促進生物多樣性的目標制定園境設計、施工、保育和檢查的標準,而非一有風險即砍樹的作風。

其實類似的問題同樣在政府管有的樹木出現,我們在月前舉辦了一次跨專業的樹木管理研討會,與會者大致認同我城對樹木管理最致命的缺憾,是權責太散,決策局有政策想法,部門各有各顧慮不能妥善執行,如上月的石屎蓋根事件就可能是部門溝通不善所致。但樹木法能否約束政府部門及統一政府管有樹木的權責,仍須爭取。

大圍美田路與積輝街交界的幾棵大樹,被食環署工友用水泥封死樹根。照片來源:Facebook群組「民間樹木辦」/蘋果日報

因此,我們認為樹木法除了規管私人土地上的樹木責任外,更應該統一政府管有樹木的權責,不單規管危樹和古樹,更要推動以生態系統友善的林務概念,引入「樹木健康評估 (Tree Health Assessment)」,成立一個有實權的「樹木及林務局」,專責制定及推行全港樹木和都市林務策略及執行。短期內可先成立樹木及林務辦,擴展現有樹木辦的職能,跟屬同一組的園境辦協調,著手研究各項有關的政策範疇和開展立法工作,全面落實陪審團的8項建議:包括加強規管私人土地內的樹木,除了要求業主定期檢查和跟進樹木情況外,更須馬上建立私人土地內的樹木資料庫,以便監察。政府可以考慮適當協助及資助私人業主做好樹木管理工作,提供誘因改善環境。政府亦必須盡快為本地的樹藝從業員引入考核及發牌制度,讓政府、業界、業主三方確立短期及長期的林務策略及共同願景,糾正香港人認為「樹木很危險」的錯誤觀念。

樹木管理不但負責樹木風險評估,更要照顧樹木健康,設計適宜樹木與人類共生的城市林務環境,從樹木的出生至善終都能給予照料,讓樹木大愛人間!

為了進一步推動上述理念,我們計劃成立一個跨專業人士及包括議員和愛樹民間組織在內的平台,全方位跟進上述建議。我們已約見政府官員,開展對話,亦將會再次舉辦研討會,希望有你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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