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經過三個星期會期辯論後,今日下午以38票贊成、20票反對,通過政府提出的支持「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會見大律師公會訪京團時表示,對人大常委會是否引用《基本法》第20條通過協議「未有定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會不斷檢視呢方面(基本法20條)的法律分析」,但未交代新的法律基礎。
政府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一地兩檢文件中,表示人大常委會批准內地與香港簽訂一地兩檢協議,同時根據《基本法》第20條,「授權香港特區落實一地兩檢涉及的相關事宜。」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昨日引述李飛說,要進一步研究及討論引用《基本法》第20條及相關法律問題,暫時未有定論。
據眾新聞了解,目前政府最新立場,是簽訂及人大確定一地兩檢協議,毋須特別引用《基本法》第20條授權,而第一步簽訂協議亦不會列明授權來源。
目前一地兩檢立法工作粗略分三部分:一是土地租賃協議,而港府認為根據《基本法》第7條,可由政府安排;二是透過「視為」境外、放棄本港區內司法管轄權;三是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站內執法。預計人大常委會授權,主要是針對第三點。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因為中央的權力係無限的」,若不引用《基本法》第20條的話,被司法覆核的機會則會「大少少」。
袁國強在通過議決後見傳媒時表示,推出一地兩檢方案後,已經如實向中央反映港人對引用《基本法》第20條的意見,鑑於立法會的意見,會檢視《基本法》20條法律基礎。記者追問究竟目前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為何,袁國強沒有回應並轉身離開。袁國強在立法會回應議案時表示,政府今次提出的無約束力議案,是基於對立法會的尊重,形容是有效、尊重民意的諮詢方式,「雖然政府至今冇就一地兩檢做某些人建議的公眾諮詢,但絕對不代表政府漠視民意。」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批評,政府至今未仍交代一地兩檢協議詳情,「細節、幾時簽,同邊個簽都唔知,就賣咗香港人豬仔,畀咗張空頭支票畀高鐵。」她補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主任李飛昨日對是否引用《基本法》20條尋求人大常委會授權「未有定論」,法律基礎未清晰,已經要硬來通過決議。泛民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批評,政府只是通過了「假的民意授權」,利用立法會狀況為所欲為。
經過三個星期會期辯論後,立法會今日下午進入官員發言環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房局局長陳帆等先後發言,期間部分泛民議員多次要求陳帆澄清言論,但並無再動議突襲。
在表決修正案環節時,民建聯李慧琼動議將記名表決鐘響5分鐘時間縮減至1分鐘,原先每名議員可以發言15分鐘,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劃線」,僅容許約1小時辯論。立法會其後全數否決泛民提出的8條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