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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 廉署起訴19名前實驗室員工


 

廉政公署分兩宗案件,正式起訴土木工程拓展署一個承判商的19名前實驗室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就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當中18人被控串謀詐騙罪名,另1人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兩宗案件周五(11月17日)將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今次事件中,至今未有政府官員被起訴。

在首宗案件,18名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前實驗室職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18人年齡介乎22歲至65歲,他們將於周五(11月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18名被告分別為:

1名嘉科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

12名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63歲)、余維德(28歲)、李詠暉(24歲)、趙志興(26歲)、薛家俊(25歲)、陳銳鏗(22歲)、姚宇峰(48歲)、潘家偉(25歲)、葉德杰(27歲)、吳汶鴻(26歲)、張嘉明(28歲)、黎榮發(40歲)

5名嘉科前實驗室助理 :謝德禮(35歲)、李志勤(23歲)、鄺富賢(44歲)、陳志成(58歲)、郭文輝(34歲)。

廉署指,各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嘉科,獲派在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工作。他們負責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該試驗所於2012年年底由土木工程拓展署成立,以應付因興建港珠澳大橋而對建築材料合規測試日漸增加的需求。該試驗所的管理及運作以顧問合約形式外判予嘉科。有兩名土木署工程拓展首席技術員,分別於不同時段獲派駐該試驗所,以監督嘉科所提供的服務,並擔任核准簽署人,就該試驗所進行的測試發出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的認許報告。

廉署表示,18名被告涉嫌於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該兩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各被告涉嫌不誠實地更改該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上的日期及/或時間;及/或使用已測試或強力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代替送交該試驗所作建築材料合規測試的原本混凝土樣本磚,目的是隱瞞和糾正沒有按照土木署規定而進行的混凝土壓力測試。被告又涉嫌導致該兩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或其他人員根據認可計劃核證有關測試報告,否則有關人士是不會核證該等報告。

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廉署起訴19名前實驗室員工。資料圖片

第二宗案件的被告黃國堯(61歲)是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將於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指,被告於案發時派駐在該試驗所工作,負責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使用虛假文書,即由電腦衍生用作記錄送交該試驗所的混凝土樣本磚壓力測試結果的記錄單及/或工作紙,意圖誘使某人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

廉署早前接獲土木署轉介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兩宗案件。各被告早前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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