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早前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直接在下周三的立法會大會提出97項程序議案,包括傳召司局長到立法會作證、譴責梁君彥、內會主席李慧琼等動議,試圖搶閘排在議事規則修訂的議員議案之前來拖延時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不作裁決,將球踢給內務委員會處理,內會主席李慧琼一開會時原計劃交議員表決處理,不過經過一個半小時辯論及暫停會議10分鐘與建制派議員商討後,李慧琼改變決定不作表決,改由泛民建制兩派議員逐一就動議表達意見。這意味梁君彥將直接參考議員在內會上的發言,再裁決是否准許泛民提出程序議案。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表示,過去每次引用《議事規則》91條提出調動議程,均需要內會主席得到議員廣泛共識,「未見過個別議員未得到其他議員共識下,(主席)批准任何一次動議」。
梁君彥早前書面回覆議員表示,要先取得內務委員會「同意」才批准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陳維安說:「主席將會考慮議員表達的意見來作決定」。他會後拒絕評論梁君彥是否在內會沒有共識下拒絕泛民的議案。
泛民會議召集人莫乃光表示,主席梁君彥「卸膊」交給內會決定,「今日最少可以阻住佢,等佢自己諗理由,唔係咁一句(內會不同意)就不批。」在暫停會議期間有份與李慧琼開會的建制派議員形容,「梁君彥原先想卸畀內會主席李慧琼,但李慧琼又卸返畀梁君彥。」
民主派今日一開會已多次提出規程問題,要求內會及立法會法律顧問澄清,為何不能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提出調動議程。泛民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及民主黨林卓廷會上引述,眾新聞訪問前內會主席劉健儀質疑如果議員提案符合預告期,內會在事件中並無角色。林卓廷批評「內會做咗梁君彥篩選嘅工具」。

人力陳志全批評,通過程序動議與否應由大會決定,質疑為何建制派才有議案的提案權。
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回應說,主席有權決定最終的會議議程。助理秘書長衛碧瑤補充說,2016年時任主席曾鈺成曾經書面回覆時任議員黃毓民,表示由於黃動議調動議程次序,會影響其他議員議案,必須先得到「內務委員會的推薦,或受影響議員的同意」。不過,身兼內會副主席的公民黨郭榮鏗詢問下,衛碧瑤承認信件只回覆給黃毓民,並無對外公開。
會議期間不乏火藥味場面,日前會議曾經爆發口角的無黨派謝偉俊及民主黨黃碧雲一度在座位互罵,黃碧雲先批評謝「偽君子」,謝偉俊不忿說:「你試下出去講,黃碧雲?」黃碧雲再反駁:「你性騷擾!你夠膽埋來再撞我一次,偽君子!」
李慧琼一度考慮由議員「表決是否需要表決」,在泛民議員抗議下,暫停會議10分鐘。期間在立法會秘書處及法律顧問陪同下,李慧琼先後與郭榮鏗短暫交談,及與建制派代表廖長江、黃國健、張國鈞及陳克勤商討約10分鐘。李慧琼其後返回會議室宣布「今日唔投票」,會議氣氛旋即緩和。
今晚舉辦婚宴宴請兩派議員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形容,梁君彥「難為了家嫂」,公專聯的梁繼昌表示,內會主席今天的決定,代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自己承擔決定。各建制派議員則簡短發言,表達反對泛民在周三會議提出程序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