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 Logo
眾新聞 CitizenNews
眾聞

梁愛詩在一地兩檢法理上答了什麼、沒答什麼?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在北京開會,分組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預計下周三(27日)將會表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日在北京見傳媒時表示,香港在《基本法》下已有充分權力推行一地兩檢,無須人大常委會額外授權。

至於會否與《基本法》第18條不實施全國性法律有衝突,梁愛詩稱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視為」不屬於香港境內,故沒有違反第18條。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質疑,一地兩檢目前唯一的法律基礎,「只是人大常委會一錘定音,佢話就等於符合《基本法》、符合憲法」。眾新聞分析梁愛詩今日的說法如下。

梁愛詩今日表示,無須特別引用某一條《基本法》條文,去佐證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有線電視截圖

高鐵一地兩檢的法律爭議,圍繞如何在原先屬香港範圍的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引入內地法律,包括清關、保安及國安法律。分析一地兩檢的法律授權問題,主要涉及三個層面:

一、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土地租賃給內地;
二、讓出西九龍站內司法管轄權,除特定民事行為外,由內地法院擁有司法管轄權;
三、委派內地人員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內執法。

目前主要的爭議,是圍繞在第二點司法管轄權的問題,以及引伸的人大常委會授權問題。

授權條文問題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日先後兩度被問及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以及是否違反《基本法》第18條所指,除附件三外不實施全國性法律。

記者先問到,會否援引《基本法》條文以奠定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但沒有直接問到司法管轄權的問題。梁愛詩回應說,「《基本法》中沒有合適條文,不等於不能做」,重點只要不違反《基本法》、符合立法目的就可以。她以會議保密為由,不評論今天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有否討論具體《基本法》條文。

梁愛詩其後引述多條《基本法》條文,表示香港在《基本法》下已有「充分的權力」進行一地兩檢,不需要人大額外授權。她表示,如果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則已經確認合法性及不違反《基本法》。

不過,梁愛詩除了引述《基本法》第7條中特區有土地使用管理權外,其他多條條文與上述高鐵三點爭議並不直接相關。這包括:《基本法》序言第119條特區制訂運輸經濟及旅遊發展、第2條特區享有高度自治、第154條旅客進出權、第116條獨立關稅區。

高鐵預期在明年第三季通車,在內地口岸區及車廂內,將會劃為內地司法管轄區。資料圖片

實施全國性法律

當被問及在西九龍站實施全國性法律,會否違反《基本法》第18條。梁愛詩引述2007年處理深圳灣口岸經驗,指今次是將內地口岸區「視為」香港境外,認為並無問題。梁愛詩說:「內地口岸執行內地法律,就是在香港境外執行內地法律,與(《基本法》)18條無關,沒有在香港管轄範圍執行內地法律,所以沒有違反18條。」

梁愛詩續說:「而且全國性法律、國防外交以外的事情,頭先說的都是自治範圍內的事,也不是香港全個地區、對所有人實施,而是對特定地方、對特定目標實施。」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表示,當初深圳灣是經人大及國務院授權,將土地批給香港,「這是中國用他們的法律,是他們的事。」她表示,港府7月提交文件給立法會時,第一步先要引用《基本法》第20條授權給香港,再提交人大常委會確認,質疑目前唯一的法律基礎,只是人大常委會確定。她強調,將西九龍站範圍「視為」香港境外,並不能解決問題。




請加入成為眾新聞的月費訂戶,長期支持我們的工作。所有訂戶都可以收到我們的「每周時事」通訊 。

月費訂戶網址:hkcnews.com/aboutus/#subscri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