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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女公職王」 曾共事委員:「有能力主見但少政治歷練」


 

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有「女公職王」的稱號,在2000年起獲政府委任加入多個委員會,最為人熟悉是曾任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曾與她在委員會共事的前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鄺志堅形容,鄭若驊處事有耐性、公正,會尊重委員的意見,溝通技巧好卻不失強硬作風。另一名曾與鄭若驊在交通諮詢委員會共事的泛民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指鄭若驊表現「四平八穩」。

鄭若驊是本港資深大律師,是仲裁及國際法專家。資料照片

59歲的鄭若驊,據報目前單身,政府今天發出的新聞稿,是以「Ms Teresa Cheng」來稱呼她。她是資深大律師,同時擁有特許工程師、特許仲裁員及認可調解員的資格。她在1981年於倫敦國王學院取得理學士(土木工程)學位,在1986年於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翌年在香港、英格蘭及威爾斯取得律師資格,同年在港執業,2000年成為資深大律師。她在2015年開始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她所屬的德輔大律師事務所(Des Voeux Chambers),共有18名資深大律師及54名大律師,成員包括曾任律政專員、全國政協委員馮華健、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

鄭若驊是仲裁及國際法專家。她曾在2008年通過全球選舉,成為首名亞洲女性擔任特許仲裁學會主席。她亦曾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國際商事仲裁會副總裁、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副主席;她是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主席、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仲裁員。

  • 1981年:倫敦國王學院理學士(土木工程)學位
  • 1986年:倫敦大學法學士學位
  • 1987年:取得香港、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資格
  • 1989年:取得澳洲新南威爾斯律師資格
  • 1995年:取得新加坡事務律師資格
  • 1997至1999年:出任英國仲裁學會(東亞分會)主席
  • 2000年:成為資深大律師
  • 2001年:獲委任為版權審裁處主席
  • 2002年:擔任環境影響評估上訴委員會小組主席
  • 2004至2010年:獲委任為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其後由袁國強接任)
  • 2005至2007年:獲委任為中央政策組非官方委員
  • 2006年:獲委任為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主席
  • 2008年:獲選為特許仲裁學會主席
  • 2009至2011年:獲委任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
  • 2011至2014年期間: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 2011年:擔任國際商事仲裁會副總裁
  • 2012至2018年:獲委任為空運牌照局主席
  • 2012年至今:擔任為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主席
  • 2014至2017年: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
  • 2015至2018年: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 2016年:連同新世界發展主席鄭家純,以及捷成集團主席捷成漢,創立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

2003年,鄭若驊曾代表政府處理保護海港協會對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的訴訟,最終為政府打贏官司。當時出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僅6周的林鄭月娥,在勝訴後印製宣傳小冊子,爭取市民對填海工程的支持。林鄭月娥當選特首後,曾公開讚揚鄭若驊在這宗官司的表現,稱政府如遇上相關案件,鄭若驊可謂首選的代表律師,又稱非常欣賞和佩服鄭若驊。

除此之外,鄭若驊曾替律政司處理多宗官司,包括著名的「剛果案」,她當時代表律政司作介入人的角色,案件其後需在2011年提請人大釋法。「剛果案」源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向在香港上市的中國中鐵批出開礦權,換取中國中鐵在剛果投資約131億港元的基建設施,但美國一間基金公司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 以債權人身份,在香港展開訴訟,要求中國中鐵將其中約8億港元投資額,為剛果民主共和國抵債。終審法院最終決定提請人大釋法,人大常委會最終通過決議,香港政府須跟從中央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實施「絕對外交豁免權」,代表香港法院無權受理該案。

曾蔭權在2011年向鄭若驊頒授金紫荊星章。蘋果日報圖片

鄭若驊2000年在圓洲角居屋短樁事件上,獲房委會委任為獨立聆訊小組成員。她此後開始參與公職,包括擔任版權審裁處主席、房委會成員、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主席、環境影響評估上訴委員會小組主席等職務。她曾於2005年至2007年期間,在中央政策組擔任非官方委員,並分別在2006及2011年獲頒發銅紫荊星章和金紫荊星章,有「女公職王」的稱號。

鄭若驊較為人熟悉的公職,是在2004年起,連續6年擔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處理新界的士「短加長減」收費方案、打擊酒後駕駛等事務。她在2009年擔任剛成立的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並在2010年讓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向政府建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訂為每小時28元。

曾與鄭若驊在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共事、前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鄺志堅形容,鄭若驊處事有耐性、公正,「當時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分歧大,一邊嗌35蚊、一邊嗌20蚊,當時開會嘅火藥味幾濃。但佢主持會議時,冇覺得偏幫勞資任何一方,係尊重委員嘅表達,溝通技巧亦好。」他憶述,當會議面臨僵持局面時,鄭若驊「會再私底下約啲委員分開傾。」、「我自己坐過好多諮詢架構,一般主席都唔會咁做,會覺得有嘢就係會上講,但佢就比較靈活。」

鄺志堅說,雖然鄭若驊有耐性,卻不失強硬作風,「有次有個委員開會開到好關鍵嘅時候想走,佢(鄭若驊)就喝佢『坐低』,都好有自己睇法。」

對於鄭若驊是否出任律政司司長的理想人選,鄺志堅認為,比起處理單一議題、議題較技術性的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崗位,律政司司長的職能較複雜,難度更加大,「(制訂最低工資)係用技術問題處理,以數據為依歸,大家拗來拗去都要睇住啲數據嚟拗。但律政司司長嘅工作困難好多,例如23條立法,議題係政治化好多。如果從委員會嘅經驗,見到佢係有能力、有主見嘅人,呢啲都係好嘅條件,但未來對佢嘅政治挑戰係大,尤其佢比較少政治方面嘅歷練。」

至於曾與鄭若驊同屬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形容,鄭若驊的表現四平八穩,「因為一般委員會主席,等於我哋立法會開委員會,都好少撞到個好似蔣麗芸咁,所以我接觸過嘅都好ok嘅」、「佢都nice嘅,咁做主席都冇需要惡。」

對於鄭若驊是否適合律政司司長一職,莫乃光希望,鄭若驊能透過仲裁專家的身份,與市民保持溝通,「袁國強最大嘅問題係冇咩溝通,我唔知(鄭若驊)會唔會有溝通,定係到時比個驚訝你。我覺得佢最少要開門見山咁討論,至少要加強溝通」、「都唔輪到我哋話接唔接受佢,尤其法律而家似係煮到嚟,你就要食。其實俾中央揀得,我都覺得唔想接受,但你有得選擇咩?」

發生在鄭若驊身上、較令公眾記得的事件,是她位於屯門大欖海詩別墅的獨立屋,前年聖誕節遭爆竊,損失大批總值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首飾及手錶,據報該獨立屋由鄭若驊擔任董事的一間公司,於2008年以2,600萬元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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