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
時序表

Donald Tsang

2008

1月7日

雄濤申請AM廣播牌照

7月9日

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雄濤AM廣播牌照之申請,牌照為期12年

11月11日

行政會議正式批准向雄濤發AM廣播牌照

2009

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

政府當局決定發展數碼廣播

2010

2月

當局邀請申請者提交數碼廣播牌照之申請

2010年 – 2011年

曾蔭權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入住旗下公司所持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

4月30日

雄濤申請數碼廣播牌照

7月9至30日

廣管局就數碼廣播牌照展開公眾諮詢

延伸表1:

控方指曾氏夫婦安排資金匯給東海聯合之過程,包括在諮詢期間收取李國寶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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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至8月8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李國寶離港

7月29日至8月7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曾蔭權夫婦離港歐遊

9月20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曾蔭權外遊期間,其貼身保鑣外遊住宿和交通費超出報銷上限,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批准一名曾蔭權同行友人贊助費用差額,控方質疑贊助人為李國寶

11月2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雄濤及另兩間公司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牌照為期12年

11月5日

政府召開記者會宣布上述決定

曾太指示銀行提早終止定期存款,並指示於同月8日把80萬元人民幣匯款至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戶口

夫婦二人傍晚約6時離境返內地

延伸表2:

控方指曾蔭權夫婦、黃楚標及李國寶等人同返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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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月至2月

深圳東海集團及雄濤股東鄭經翰先後接洽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委聘他承辦曾蔭權退休後入住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室內設計工作

延伸表3:

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授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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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正式批准已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的雄濤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並正式批准交還AM廣播牌照

延伸表2:

控方指曾蔭權夫婦及黃楚標於上述行會舉行前後同身處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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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授勳及嘉奬名單刊憲,何周禮獲授予榮譽勳章

7月

數碼廣播 (DBC)申請准許原屬不合資格人士的李國章出任公司的董事及主席以對公司作出控制

10月29日

曾蔭權在禮賓府舉行勳銜頒授典禮,向何周禮頒授榮譽勳章

2012

1月18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曾蔭權同意接受數碼廣播(DBC)邀請,出席同年2月27日的開台儀式

1月20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原屬不合資格人士的李國章,以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董事及主席身分對數碼廣播作出控制

2月20至22日

傳媒報道曾蔭權出席澳門賭場春茗、乘坐私人遊艇及私人飛機等行為

2月21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深圳東海集團與曾蔭權訂立東海花園住宅租約,年租為80萬元人民幣

2月22日

曾蔭權先後接受港台《千禧年代》及無綫新聞的訪問

2月23日

傳媒報道深圳東海花園大宅一事

2月26日

曾蔭權上商台《政好星期天》節目「解畫」,另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申報制度;同日深圳東海集團在本港5份報章刊登啟事

2月26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深圳東海集團於5份香港報章刊登聲明

2月26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曾蔭權於《南華早報》撰寫文章《It’s time to rewrite the law book》

2月27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曾蔭權缺席數碼廣播(DBC)的開台儀式

2月28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曾蔭權致函予全體公務員,就外遊和退休計劃的報道交代

2012年2月開始

廉署調查曾蔭權,並曾約見其妻,及後取得涉案的租約及相關文件

8月10日*第二次審訊案情

深圳東海集團與曾蔭權訂明終止租約協議,曾蔭權一方同意賠償80萬元人民幣

2015

10月5日

曾蔭權被控兩項行為失當控罪,在東區法院提堂

2016

10月11日

高院法官批准控方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4(2B),加控曾蔭權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2017

1月3日至2月16日

曾蔭權案在高等法院審訊28天

2月17日

8女1男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天近20小時後,晚上8時作出裁決。就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未能達致裁決,第二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以8比1裁定罪名成立,第三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則一致裁定罪成名不成立。曾蔭權成為香港史上被定罪的非在位最高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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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至11月2日*第二次審訊

曾蔭權案重審,在高等法院審訊24天

11月3日*第二次審訊

4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14小時之後,下午約4時35分未能達成大多數裁決。法官宣布解散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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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控方陳詞及庭上證供

延伸表 1

控方提及李國寶、曾太的35萬元,以及曾蔭權夫婦把80萬元人民幣匯款至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之經過

2010

7月8日

曾蔭權從恒生個人戶口將100萬港元先轉入至與妻子的恒生聯名戶口,款項再轉至妻子的恒生個人戶口,有關款項及後再轉入至兩人在東亞銀行聯名戶口

7月9至30日

政府就發出數碼廣播牌照展開公眾諮詢

7月16日

上午 9:20 - 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開出的一張35萬元支票被兌現

上午 9:39 - 曾太從東亞個人戶口提 7.3萬元轉入東亞聯名戶口

上午 9:55 - 曾太把35萬元存入東亞聯名戶口

7月16日至9月3日

從東亞聯名戶口將存款分36次兌換成人民幣,每次兌2萬元人民幣,連同戶口本身有約25萬元人民幣,人民幣存款結餘增至108萬3千多元

7月19日

一筆5萬元現金存入夫婦東亞聯名戶口

8月16日

從夫婦的恒生聯名戶口以支票形式把32萬元存入東亞聯名戶口

9月6日至11月

將東亞聯名戶口的100萬元人民轉做定期存款,續期4次後原本11月9日到期

11月2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雄濤廣播等三間公司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

11月5日

曾太指示東亞銀行提早於同月8日終止人民幣定期,並把本金連利息轉入她東亞個人戶口,又指示銀行於8日當天把當中80萬元人民幣匯至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戶口

政府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上述決定;控方指曾氏夫婦傍晚離境返內地,5日至7日期間,黃楚標及李國寶也在相若時身處內地

11月8日

匯款失敗 ,扣除手續費後,款項存回曾太東亞個人戶口

11月17日

曾太第二次指示銀行,終成功把80萬元人民幣匯至東海聯合相關戶口

資料來源:控方庭上證供

延伸表 2

控方按出入境記錄指曾蔭權夫婦、黃楚標及李國寶同返內地

2010

11月2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雄濤廣播等三間公司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

11月5日

政府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上述決定

11月5至7日

曾氏夫婦傍晚約6時出境返內地,黃楚標及李國寶在相若時段亦出境往內地,而曾氏夫婦及李國寶於7日晚上10時40分經港澳碼頭返港,3人在11秒內先後過關

11月7日

曾氏夫婦與李國寶的返港過關時間:

晚上10時40分03秒 – 曾蔭權

晚上10時40分11秒 – 李國寶

晚上10時40分14秒 – 曾鮑笑薇

2011

3月18至20日

曾氏夫婦及黃楚標同於18日離港返內地,黃楚標翌日返港,曾氏夫婦則於20日返港

3月22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正式批准已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的雄濤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並正式批准交還AM廣播牌照

3月30日至4月4日

曾氏夫婦於31日出境返內地至翌月4日回港,黃楚標在前一天、即於30日離境至翌月2日返港

4月11日

曾蔭權以特首辦信紙致函答謝汕頭帝豪酒店的黃順源熱情設宴款待,他和妻子同感愜意,答謝信副本抄送予黃楚標,控方指相信曾氏夫婦與黃楚標是同遊汕頭

發展局把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獲頒授榮譽勳章的表格電郵予禮賓處

資料來源:控方開案陳詞及庭上證供

延伸表 3

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由接受委聘做曾蔭權深圳大宅室內設計工程至授勳經過

2011

1月至2月

深圳東海集團及雄濤股東鄭經翰先後接洽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委聘他承辦曾蔭權退休後入住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室內設計工作

2月11日

何周禮到東海花園單位實地視察

2月17至24日

深圳東海及何周禮分別簽署合約,整項室內設計工程服務費為35萬元

2月18日

曾氏夫婦在禮賓府與何周禮就東海花園單位的室內設計第一次會面

2月25日

曾太與何周禮就設計工程進行第二次會面

3月7日

何周禮收到由香港的東海聯合集團支付第一期17.5萬元設計費

3月15日

何周禮在禮賓府第三次跟曾太見面,並提交初步的設計圖則

3月22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正式批准已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的雄濤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並正式批准交還AM廣播牌照

2月至3月

時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供稱,曾蔭權指示他向發展局建議,考慮提名何周禮獲授勳及嘉奬

4月

發展局處理來自特首辦的建議提名,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先後於同月8日及12日在提名何周禮的表格上簽署,並補充何周禮對香港青年協會所作貢獻的相關資料,然後交予禮賓處

4月13日至5月5日

曾太與何周禮就單位設計第四次及第五次會面

5月12至23日

時任授勳遴選委員會主席、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將推薦授勳的名單交予曾蔭權待批,最終由曾蔭權批准

7月1日

授勳名單刊憲,何周禮獲頒授榮譽勳章

7月13日至9月28日

曾太與何周禮方面進行第六次至第九次會面

10月14日

在第十次會面,曾太首度與何周禮一同到東海花園單位實地視察工程

10月29日

曾蔭權在禮賓府舉行勳銜頒授典禮,向何周禮頒授榮譽勳章

11月3日至12月12日

曾太與何周禮第十一至第十三次會面,11月30日是第二度一起實地視察

2012

1月18日

第十四次會面,曾太帶同曾蔭權的風水師傅與何周禮一起到單位實地視察,風水師傅提出多項建議,當時預估整項裝修工程於3月中完工

1月20日

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原屬不合資格人士的李國章,以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董事及主席身份對數碼廣播作出控制

2月

傳媒報道質疑曾蔭權的行為,何周禮稱收到東海集團通知暫停施工

4月至5月

東海方面通知何周禮繼續裝修工程

6月

工程宣布竣工

7月6日

何周禮收到由東海聯合支付第二期17.5萬元服務費尾數

資料來源:綜合控方證供

控方指案中人物的身分及角色

曾蔭權

曾蔭權

時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

接受東海花園三層複式大宅300萬元裝修工程,作為他在行政會議決定批准雄濤相關申請之誘因或報酬

建議提名負責大宅裝修設計工程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作為回饋

沒有向行會申報,隱瞞與黃楚標正商議深圳大宅一事,以及何周禮為他做室內設計工程

曾鮑笑薇

曾蔭權妻子

收取來自李國寶35萬元

指示銀行將80萬人民幣滙至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

就大宅的裝修設計跟何周禮開會及給予指示

曾鮑笑薇
黃楚標

黃楚標

雄濤廣播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

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

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公司持有涉案東海花園君豪閣單位

讓曾蔭權在退休後入住東海花園大宅,旗下公司支付300萬元裝修工程費

李國寶

雄濤廣播有限公司股東

東亞銀行主席兼行政總裁

提供35萬元現金予曾太

李國寶
鄭經翰

鄭經翰

雄濤廣播有限公司股東及曾出任主席

負責跟政府部門商議廣播牌照事宜

出面叫何周禮考慮承辦有關裝修設計工程

聯絡公關公司安排深圳東海集團在本港報章刊登啟事

何周禮

何周禮建築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創辦人兼董事

替涉案東海花園大宅做室內設計,收取由東海聯合支付35萬元設計費

獲曾蔭權建議授勳作為回饋,結果獲頒授榮譽勳章

何周禮

第二次審訊案情

2010

7月28日至8月8日

李國寶離港

7月29日至8月7日

曾蔭權夫婦離港歐遊

9月20日

曾蔭權外遊期間,其貼身保鑣外遊住宿和交通費超出報銷上限,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批准一名曾蔭權同行友人贊助費用差額,控方質疑贊助人為李國寶

2012

1月18日

曾蔭權同意接受數碼廣播(DBC)邀請,出席同年2月27日的開台儀式

2月21日

深圳東海集團與曾蔭權訂立東海花園住宅租約,年租為80萬元人民幣

2月26日

深圳東海集團於5份香港報章刊登聲明

2月26日

曾蔭權於《南華早報》撰寫文章《It’s time to rewrite the law book》

2月27日

曾蔭權缺席數碼廣播(DBC)的開台儀式

2月28日

曾蔭權致函予全體公務員,就外遊和退休計劃的報道交代

8月10日

深圳東海集團與曾蔭權訂明終止租約協議,曾蔭權一方同意賠償80萬元人民幣

9月25日至11月2日

曾蔭權案重審,在高等法院審訊24天

11月3日

4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14小時之後,下午約4時35分未能達成大多數裁決。法官宣布解散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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